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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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户口立户和准生证问题 |
来信人: | 菠萝一号 |
来信时间: | 2014-07-04 11:37:41 |
内容: |
我的户口以前和我姑姑在一起,现在我结婚了,想单独立户,该走什么样的程序,需要什么东西,还有问一下准生证怎么办理? |
回复部门: | 市公安局 |
回复时间: | 2014-07-11 10:09:50 |
回复内容: |
菠萝一号网友: 您好! 我局收到您通过市长信箱写信咨询关于“户口立户和准生证问题”的信访件,现回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您反映的情况属于家庭户分户,需写出分户申请,提交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准生证办理属于卫生计生委业务范畴,请向他们咨询。 特此回复。 |
回复部门: | 市卫健委 |
回复时间: | 2014-07-16 08:49:30 |
回复内容: |
菠萝一号网友:您好!我们进行过电话沟通,关于生育证的办理,您直接通过您单位的计生工作人员联系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即可办理。您需准备以下材料:夫妻双方结婚证、身份证、照片和夫妻一方婚育证明材料等(男方所在地办证,女方提供;女方所在地办证,男方提供)。如您在办理生育证过程中遇到其他情况,请拨打楼区人口计生局服务电话:0730—8375579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