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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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生育问题 |
来信人: | 秦峰 |
来信时间: | 2012-09-12 10:05:44 |
内容: | 我和我老婆以前都是农村户口,户口迁到岳阳市楼区还不到3年,11年5月生了个女宝宝,女宝宝是岳阳市楼区户口,结婚证也是在岳阳市楼区办的,请问还可以生第二胎吗? |
回复部门: | 市卫健委 |
回复时间: | 2012-09-14 08:38:43 |
回复内容: | 秦先生:您好!与您电话联系无人接听!发信息未见回复!按照《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农村居民由政府统一安排转为城镇居民的,第一孩是女孩的,自转为城镇居民之日起三年内,可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除此之外,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已生育一个子女的,不再安排生育!如您遇有其他问题请拨打我们的咨询电话:0730——82227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