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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条件
来信人: 罗志成
来信时间: 2011-04-12 21:22:58
内容: 领导好: 借您的平台咨询一下,我今年26岁,农村户口,我母亲是二婚,之前生有一女,判给了前夫,后与我父亲结婚,我父亲是头婚,后生我一子,父亲现年纪59岁,母亲55岁。请问我父亲符合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吗?(从我小时候父亲一直在申请,但一直被告知不符合办理条件,父亲也一直感觉不合乎常理,一直想问个究竟),盼解惑。 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卫健委
回复时间: 2011-04-15 21:03:00
回复内容: 照你信件所述,根据2007年9月29日新修订的《湖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你父亲现在可以单方视为独生子女父母,在规定的办证年龄(女49周岁,男60周岁)内可以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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