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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咨询计生政策
来信人: 张勇
来信时间: 2011-08-19 11:23:56
内容: 您好,我娘家是华容县农村,我现已嫁到长沙,城市户口。我曾有个弟弟,在2000年溺水身亡,当年16岁,我18岁。我想咨询下,像这种情况,我父母能否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相关待遇。还有,我老公是独生子女,我们已生育一个孩子,我们能否生育第二胎?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卫健委
回复时间: 2011-08-30 09:15:00
回复内容:

  张女士:你好!你父母可以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你们夫妇可以申请再生育。理由是:
1、你父母是农村户口,合法生育两个子女;
2、你弟弟在未结婚生育前死亡,现只存活你一个子女,因此你现在是独生子女;
3、你丈夫是独生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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