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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劳动仲裁办事效率 |
来信人: | 许严进 |
来信时间: | 2011-06-01 23:10:53 |
内容: | 我于2011年4月18日向岳阳市劳动保障局仲裁部门提交了岳阳市长岭炼化方元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拒付我的工资、未为我缴纳社保金和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的仲裁申请书,中间劳动仲裁工作人员调解了,但调解的结果我不能接受,我请求按劳动仲裁法在60天内进行仲裁,但工作人员说现在他们那里压下来的案子有去年都没审理的,要我按先后顺序排队,在提交申请后两个月内仲裁是不可能的。这使我感到我们内地的劳动部门办事效率达不到国家法定要求,是否人力不够呢?请市长您在百忙之中抽空关心一下我们这些打工者,谢谢! |
回复部门: | 市人社局 |
回复时间: | 2011-06-09 08:35:00 |
回复内容: | 许严进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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