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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人社局的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到底想做什么? |
来信人: | 唐智彬 |
来信时间: | 2011-06-20 10:54:45 |
内容: |
我们是岳阳市一所职业学校的教师。最近再次接到市人事部门通知,要求参加市人事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我们理解国家这一政策的初衷即督促教师不断学习,不断进步,但是这一政策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被严重异化,其原有功能被弱化,而为相涉教育行政部门的利益被不断强化,并出现了诸多明显不合情理之处,敬请关注!主要问题如下: 一、继续教育的内容到底应该是什么?以我们去年参与的继续教育为例,每位教师缴费200元,由学校代收,可是并没有参加相关行政部门组织的任何相关培训,在今年上半年,我们收到相关培训证明,内容为“知识产权保护”。虽说教师了解这些内容很有必要,但是,收费200发个证明,虽说图了轻松,但是相关职能部门的尊严何在,底线何在?个中滋味,凭君体会! 二、本人在职在外地一所985高校攻读博士学位,本以为这是一种极好的继续学习方式,但是被告知,人事部门不认可这种继续教育,问及理由:你所参加的博士学习,是你专业方面的学习;而继续教育是专业之外的继续教育!多么雷人的理由!我在学校读书时,不仅本专业的课程去听去修,而且还跨专业选修选听,文史哲都有涉及,甚至还有其他前沿学科,再参与人事部门组织的所谓继续教育,不说浪费时间,那也是必要性不大。且国家的相关文件有类似规定,即在职攻读学位或以其他方式继续教育的,可以不参与人事部门的继续教育,但是岳阳市人事部门无视这一规定,自己制定了土办法来卡教师,以此敛财(职称评审有一个很重要的资格审查内容就是参与继续教育,而人事部门通过这种方式让许多教师无法通过资格审查,欲哭无泪,实在是没有道理)。老师们对这一点意见最大,且反映到人事部门,由人事部门向人保局反映,但是给我们的回应就是上述的理由。这一点我们是无法接受的!!! 三、归根结底,这还是个利益问题。每位教师每年度缴费200元,在一个时段内是5年,共计1000!对于教师个人来说可能问题不大,但是将其放到全市需要参与这种所谓继续教育中去考虑,这笔数目还小吗?这笔钱真正有多少用在了教师的培训呢?人事部门到底是要想让我们这些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培训还是要收这笔费用呢?这个似乎是清楚的!因此,如果不希望我们质疑这一点,请公开具体的经费使用细节!!! 四、如何让继续教育回归自己的本来位置,而不是成为某些部门敛财的手段,也不成为抹黑政府部门在老百姓心中的形象的污点,希望人事部门能够好好反思。要管理好,更要服务好;要收该收的费用,更要干该干的事!要么取消这一强制性规定,由各个学校自行组织;要么提供高质量的培训服务,别光拿钱不做事,这是最让人看不起的!!! 五、此外,我们周围的同事,包括我自己,都在人事部门下设的人才交流中心受过气,挨过骂,我们的人事档案在那边托管,每年费用240,但是他们似乎忘记了他们应该提供的是服务,到那里总是脸难看,事难办,简单问题复杂化,让人心生无比厌恶与怨恨! 我们也算是知识分子吧,但是有的时候真的很无助。有的东西,明明知道不公平,却无法抗争,也无法抵制,个中原因很多,也很无奈。这里至少反映下这个问题吧,虽然无关人命,但事关公平,亦关教育行政部门的依法行政,亦关政府形象,亦关教师之职业幸福感!不胜感激! |
回复部门: | 市人社局 |
回复时间: | 2011-12-26 09:21:39 |
回复内容: |
唐智彬同志: 您的来信收悉。现就贵单位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及您个人提出的有关问题一并解释回复如下: 1、贵单位即岳阳职业技术学院于去年与我单位就学院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问题进行了协商。我单位依照岳市价[2001]71号文件规定,收取每人200元的培训费用。该费用开具了非税收入发票并上缴财政。因考虑到人数较多,我单位主动提出上门培训,并于去年6月15日安排培训教师前往职院完成了科目的培训授课。当时统计学员上课情况时并没有您缺课的记录。据此我们发放了您的培训证明。 2、继续教育的培训内容包括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两部分。人事部门组织的公需科目培训是专业技术人才拓展知识、开阔眼界、启发创新思维的重要途径,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虚心接受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对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将严格按照国人部发[2007]96号文件印发《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通知的精神要求,进一步创新培训形式,完善服务措施,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继续教育培训人员队伍,组织开展高质量的继续教育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