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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职称评定问题 |
来信人: | 袁雪梅 |
来信时间: | 2012-12-13 15:05:59 |
内容: | 尊敬的市长:你好!我是一直工作在教育一线的一名教师。2001年在中职学校评的职称:中教一级教师。已经11年了,现仍在中职学校工作,今年想评高级职称(高级讲师),但突然有个文件说不能评。我想这是为什么?辛辛苦苦地工作,又没有换其它类学校,怎么就不能评呢?再说中级职称本来就是人事局评的,为什么现在又不能算呢?为什么非要由中教一级转成讲师再评高级讲师呢?以前怎么没说呢?这不是坑咱老百姓吗?!11年的继续教育费都2000多了,包括考英语和计算机等费用,真是一个不小的数目呀,为什么就卡着不让你评高级呢。真是气愤! |
回复部门: | 市人社局 |
回复时间: | 2012-12-18 17:05:23 |
回复内容: | 袁雪梅同志: 你在市长信箱反映“职称评定问题”信件转我局,因为政策的调整是省里和国家制定的,我市只能按上面的政策执行。如果你有其他问题或不解的地方请与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电话:88823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