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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生育保险
来信人: 陈梅
来信时间: 2012-02-06 13:41:10
内容: 我是外地户口,2011年7月到岳阳工作,单位给交了五险一金,2012年1月检查怀孕了,请问我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吗?生育保险是怎样领取的?哪些费用是可以报销的,标准是怎样的?是不是交了10个月就可以领取?如果交了10个月后终止了劳动关系还可以领取吗?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 2012-02-07 09:24:41
回复内容: 陈梅同志:
  根据你反映的情况,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生育保险的待遇标准、领取等按《湖南城镇生育保险办法》(湘劳社政字[2004]1号)执行,其具体情况你可到我局医保处咨询,或打8251715的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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