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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生育保险 |
来信人: | 陈梅 |
来信时间: | 2012-02-06 13:41:10 |
内容: | 我是外地户口,2011年7月到岳阳工作,单位给交了五险一金,2012年1月检查怀孕了,请问我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吗?生育保险是怎样领取的?哪些费用是可以报销的,标准是怎样的?是不是交了10个月就可以领取?如果交了10个月后终止了劳动关系还可以领取吗? |
回复部门: | 市人社局 |
回复时间: | 2012-02-07 09:24:41 |
回复内容: | 陈梅同志: 根据你反映的情况,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生育保险的待遇标准、领取等按《湖南城镇生育保险办法》(湘劳社政字[2004]1号)执行,其具体情况你可到我局医保处咨询,或打8251715的电话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