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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来信人: 隋鹏
来信时间: 2012-05-06 15:36:15
内容: 我老婆是岳阳市人,2008年就买了岳阳楼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年都交了钱,今年我们打算生一个小孩,计划在岳阳县荣家湾生,请问在荣家湾这边的医院出生的费用可以报吗?在哪里报呢?报多少?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 2012-05-10 16:27:03
回复内容: 隋鹏同志:
  你们在在荣家湾这边的医院出生的费用是可以报的,但必须在出生前到楼区医保中心报备(报备须带上准生证、交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证件、医保卡、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你们在报备的时候工作人员会告诉相关事项。我市的医疗待遇根据岳人社发〔2011〕82号文件规定,普通居民育龄妇女产前检查费提高到300元;正常分娩妇女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标准提高到800元,剖腹产1200元。其他与生育保险有关的住院医疗按基本医疗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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