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信箱请先留下真实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保护您的隐私,保证不对外公开您的用户资料,我们将酌情在局长信箱公布您的信件及回复。 登陆成功后才能发送信件。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局长信箱 > 信件公示

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新农保的咨询
来信人: 張軍民
来信时间: 2010-11-28 12:13:03
内容: 听说家乡在推行新农保政策,我感到很高兴.但我想问一下,我是农村户口,在深圳已交了10年社会养老保险,是否还需要参与家乡的新农保?如需参与,将来怎样与在深圳购买的社保合并?如可不参与,那是否影响老家父母享受新农保的待遇?恳请回复,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 2010-12-01 10:23:00
回复内容:

张军民同志:

如果你在深圳已交养老保险,就不用在家乡参加新农保,因为一个人只要交一份社保,也只能享受一份社保,如果缴费重复,可以转移合并。如果你父母在老家要享受新农保,需要你在所参加养老保险的机构开出参保证明。

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回复内容评价:

(非常满意)

回复速度评价:

(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