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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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补录户口 |
来信人: | 芬芬 |
来信时间: | 2012-02-06 21:15:17 |
内容: | 请问孩子大了,户口迟迟申请不了,怎么才能上到学? |
回复部门: | 市公安局 |
回复时间: | 2012-03-13 16:25:05 |
回复内容: | 首先,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与关心,现回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常住人口登记操作办法》等相关规定,3周岁以上从未申报过常住户口的无户口人员(未满3周岁的从未登记常住户口的人员申报户口登记,按“出生登记”规定办理),可以携带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出生证明材料、居委会(村委会)证明、社区民警与补录人员见面谈话的调查意见等材料到其监护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户口补录。
特此回复
二〇一二年三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