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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户口迁移中的非农业家庭户口& 农业家庭户口的区别
来信人: yoyo
来信时间: 2011-07-18 11:05:23
内容: 户口迁移中的非农业家庭户口& 农业家庭户口的区别 你好,看到有一则消息说"湖南省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性质和由此衍生的其他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请问一下现在还是有分非农业家庭户口& 农业家庭户口吗? 如果有,怎样区分非农业家庭户口& 农业家庭户口呢? 以什么为依据判断为农业非农业户口? 什么叫城镇职工? 非农业户口= 城镇职工? 非农业户口不能参加社保对吗? 比如我的户口是以前是农业户口,而我老公户口本上写的是居民户口,如将我的户口迁移到和他一起,是否都是居民户口? 居民户口是否等于非农业户口.如果居民户口= 非农业户口,那么我们能否申请办成农业户口? 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有什么不同的待遇吗? 谢谢您的回复!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公安局
回复时间: 2011-07-25 17:58:00
回复内容:

首先,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与关心,现回复如下:

目前,我市实行的是“一元化”户籍管理制度,申请人在打印户口簿时,户口性质栏目均只标记为居民户口,不注明“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但我们公安机关人口数据库中还是注明了公民的户口性质,如果有需要,可持本人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查询并出具证明。我省关于户口性质有以下规定:一是新增入户人员(没有单独立户的)的户口性质随原户主的性质界定;二是单独立户的人员,户口性质界定:户口在居民委员会,无田、无地的居民户口性质为非农业户口,户口在村民委员会,有田、有地的村民户口性质为农业户口。

另信访件中提到的“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有什么不同的待遇”问题,不属于我们公安机关职责范畴,因此,不能答复群众。

特此回复

 

 

一一年七月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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