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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婚迁
来信人: 白千千
来信时间: 2011-08-23 14:59:05
内容: 本人是农村出生,后来读书时户口转到学校,毕业回来后,户口变为非农户口,现在我嫁到了农村,想把户口转到老公一起。(由于本人没工作,再城镇买不起保险,想由非农户口转农村户口,这样买养老医疗保险就方便些)。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公安局
回复时间: 2011-09-16 18:10:00
回复内容:
首先,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与关心,现回复如下:
    根据有关政策,信访人所述的情况确实符合婚迁的情形,但是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许多地方正在进行征地拆迁,户口迁入迁出直接与群众利益挂钩,为此许多地方都针对性地出台了相关规定。因此,我支队建议信访人直接到其丈夫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咨询户口迁入相关事宜。
特此回复
 
一一年九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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