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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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请抓紧追回淘宝网交易被骗款 |
来信人: | 戴爱红 |
来信时间: | 2011-05-21 21:22:15 |
内容: |
协查函 www.91.com 我所与2011年3月18日接受害人戴爱红报案,称其在淘宝网上购物时被人诈骗。我所立案侦查此案,调查得知,戴爱红在点击淘宝网交易时,被犯罪嫌疑人用疑似淘宝域名的假链接欺骗,从而将购买摄像机的36000.00元款项汇入了www.91.com的一个帐号内,被犯罪嫌疑人用以充值游戏,银行的定单号为2011031800136945198,交易号为426177777。在www.91.com 充值成功支付的定单号为20110318131814532-139-8177。请协助查询此笔款项的余款,并退还此笔款项给受害人戴爱红,身份证 是:4224031974****681X。 请从速与我所联系! 为谢! 岳阳市公安局岳阳楼分局五里牌派出所 联系人:王益平 电话:13975000521 2011-4-14 |
回复部门: | 市公安局 |
回复时间: | 2011-06-21 16:25:00 |
回复内容: | 首先,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与关心,现回复如下: 一、案件情况。2011年3月18日我局五里牌派出所接到戴爱红(男,汉族,身份证号:4224031974****681X,天正电脑城130号门面工作人员)的报警:称其在淘宝网上网购摄像机时被人以虚假的淘宝网网络链接诈骗,被骗现金叁万陆仟元(36000元),现金被转移至www.91.com的一个账号内。 二、案件主要侦办情况。五里牌派出所接到事主戴爱红的报警后,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将案件移交到刑事侦查组办理。目前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该所2011年3月18日接到报案后,对案情进行了分析研究,于2011年3月21日正式立案调查。 二是请求市局网监支队的技术支援。由于该案件是属于网络技术诈骗,隐蔽性比较强,由于受技术条件的限制,五里牌所及时向网监大队、市局网监支队沟通研究,并请求其在技术上的支持。 三是及时与www.91.com网站所在地的福州警方联系,并多次给福州警方发函请求福州警方对www.91.com 网站账户上的款项进行冻结,目前www.91.com 网站上的账号已经被冻结,该账户上的剩余款项为贰万玖仟叁佰叁拾元(29330元)。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案件办理工作力度,争取早日为事主戴爱红追回财产,破获此案。 岳阳楼分局 二O一一年六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