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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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办理户口分户 |
来信人: | 张华 |
来信时间: | 2012-04-09 09:08:18 |
内容: | 您好!我是梅溪乡红光村的,以前年级小为了保管方便,我们一家人的户口全在一起,有父母有兄弟姊妹,现在有的结了婚,有的没有结婚,每次用户口时要跑回来一次,车费都不少,使用非常不方便。今天到冷水铺派出所问了一下,说现在不能办理分户。1、麻烦问一下到底什么时侯才能办理分户?2、办理户口分户有那些手续?(1、已结婚。2、未结婚的。)盼解决老百姓的麻烦事。谢谢! |
回复部门: | 市公安局 |
回复时间: | 2012-04-24 15:02:24 |
回复内容: | 首先,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与关心,现回复如下: 根据相关规定,居民成年后因结婚、购房、毕业分配等原因,都可以申请将本人户口从父母亲户口中分开单独立户,但是岳阳楼区梅溪乡红光村属于政府征地拆迁范围,居民分户后涉及到相关补偿费用等问题,因此,目前只能待该村征地拆迁摸底工作完成后,才能办理分户手续。
特此回复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