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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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咨询护照发函审核进度 |
来信人: | 曾亚方 |
来信时间: | 2011-11-18 19:04:25 |
内容: | 相关工作人员您好,我于2011年11月8号在四川绵阳三台申请办理个人因私护照,由于户口迁入四川未满10年,所以四川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需要发函到岳阳市(原籍为湖南岳阳市学院路湖南民院)并于11月9日告知本人已发函到岳阳了,由于本人急需用护照,如果贵单位有收到核查函,请尽快完成相关程序并回函绵阳,万分感谢! |
回复部门: | 市公安局 |
回复时间: | 2011-12-19 10:34:41 |
回复内容: | 首先,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与关心,现回复如下:
此信访件收悉后,我支队安排专人对外地出国境函调台帐进行查阅,没有收到该信访人的函调,并及时与信访人联系告之其此情况,承诺一旦收到此函调件后,会尽快办理。
特此回复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