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信箱请先留下真实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保护您的隐私,保证不对外公开您的用户资料,我们将酌情在领导信箱公布您的信件及回复。 登陆成功后才能发送信件。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局长信箱 > 信件公示

信件公示

标题: 新生儿户口申报
来信人: 黄芳
来信时间: 2010-12-24 15:10:26
内容: 您好!我是岳阳市城镇户口,我老公是外地湖北农业户口,我们都在北京工作,我们的小孩在北京出生(出生证明是北京这边医院办理的),当初准生证是在老公那边办理的,请问,我小孩可以落岳阳市户口吗?需要哪些资料?可以让别人代办吗?麻烦回复,非常感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公安局
回复时间: 2011-05-18 16:16:00
回复内容:

首先,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与关心,现回复如下:

当事人黄芳的小孩可以在岳阳落户,但需要提供其小孩未在父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上户的证明,并携带夫妻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未随父上户证明等资料,到黄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上户手续,并可以由他人代为办理。

      特此回复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回复内容评价:

(非常满意)

回复速度评价:

(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