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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请问机动车从外省市转到本市须要哪些手续。
来信人: 夏继亮
来信时间: 2012-06-11 14:38:11
内容: 本人在浙江温州工作,打算在十月份回到家乡发展。现手头持有温州牌照的机动车是否可以转到本市,须办哪些手续。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公安局
回复时间: 2012-06-21 14:45:54
回复内容: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有效期为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将机动车档案交机动车所有人。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
二、申请机动车转入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档案,并交验机动车。机动车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应当在转入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
三、车辆管理所应当在受理之日起三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相关证明、凭证和机动车档案,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入信息,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岳阳市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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