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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个人权益维护 |
来信人: | 黄南益 |
来信时间: | 2016-06-28 13:28:00 |
内容: |
五月份我出册加入了DD打车行业,工作之余可以把油钱攒回来,但是没想到六月二十号下班后,我突然接一单,一跑过去,乘客刚上车,便有一私家面包车开过来堵在我前面。车上下来几个人,说是城管部门的,搞我非法营运,硬生生把我的车扣了,扣了之后我就联系DD公司,他们的客服说等三天给我处理。目前我等了十天了,他们不但没出来解决问题,连主动联系我的电话都没一个?请问我该如何维权,既然国家不应许DD打车为什么市面上到处都是,难道故意搞我们这些农名百姓的鬼不成?我虽然没读什么书但是道理我是明白的,请相关部门能尽快给我一个答复 |
回复部门: | 市城管局 |
回复时间: | 2016-07-06 15:23:59 |
回复内容: |
黄姓市民: 您好! 您的来信“个人权益维护”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非法营运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出租汽车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方可经营,一是出租车公司具备相应资质;二是驾驶员拥有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三是出租车及车牌号码必须经道路运输主管部门审核批准。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许多私家车主利用滴滴、优步等打车软件进行经营性活动。但目前还未正式通过相关法律法规对该行为进行规范化管理,此类经营性活动仍属非法营运行为。 关于执法权限的问题。2015年11月12日,岳阳市政府批准成立岳阳火车站地区管理办公室,加挂岳阳火车站地区综合执法支队的牌子,隶属我局。今年2月,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我市在岳阳火车站地区(岳阳火车站和岳阳火车东站)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其中一项重要职能为打击辖区范围内的非法营运。6月20日您驾驶私家车并运用滴滴软件在岳阳火车站范围内进行经营性活动,岳阳火车站地区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您的车辆进行查扣,属于正常的职务行为。目前滴滴、优步等打车软件并未合法化,所以对它的定性仍然是非法营运,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相关执法部门可对其进行处置。城区非法营运行为由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负责,火车站地区范围内由火车站地区综合执法支队负责。火车站地区综合执法支队一直将整治辖区内的非法营运行作为工作重点,截至到7月份,已查处非法营运车辆一百多台次,其中使用滴滴打车软件的非法营运车辆二十多台次。 关于您与滴滴公司之间的维权问题。当前滴滴公司的网络约车行为并未纳入到国家的正常管理范围内,您与滴滴公司之间的合同等其他形式的约定是否有效、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仍未可知。并且此类维权行为并不属于岳阳火车站地区综合执法支队的管辖职能范围内,建议您联系工商或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监督,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