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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学校大门口两边小贩多,学生饮食安全成隐患 |
来信人: | 闲花落叶 |
来信时间: | 2016-06-17 13:31:58 |
内容: |
每天接小孩放学,总要经过巴陵中学。看到的景象是:这个学校的大门口附近有小贩在那里卖吃的,好多学生在那里买。这种小贩卖的东西是否安全、健康?大多学生都不知道,只图卖的东西合自己的口味。学校和城管对这种事却不管,在眼皮底下的事却视而不见,让这样的牛皮癣长久存在学校的周边。这种事在别的学校可能也有,只是我这个反映者没有看到而已。希望有关部门管管,毕竟孩子都还没有很强的控制力,家长也监管不到。 |
回复部门: | 市食药监管局 |
回复时间: | 2016-07-05 10:26:39 |
回复内容: |
根据《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校园周边的食品小摊贩归城管部门监管,我局具体负责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店食品质量安全监管。 历年来学校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一直是我局监管重点。我局通过多方面入手,强力推进学校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我局结合本市监管实际,制定了“五统一”标准规范学校餐饮食品安全管理。一是统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餐饮管理制度、各种程序性文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等。二是统一餐饮服务食品记录台账。包括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验收和出入库管理记录;从业人员管理记录;食品安全检查记录;餐饮具消毒保洁记录;餐厨废弃物处理记录;重大活动及大型餐饮聚餐食品留样记录等。三是统一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档案。建立健全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档案,包括制度建设、从业人员管理、监管信息、质量控制等。统一器具、设施、操作间等标牌标识。四是制作统一颜色、标准和规格的分类分区标识标牌、散装食品和留样食品标签。五是统一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内容包括许可信息、从业人员信息、餐饮具消毒信息、食品安全管理信息、食品安全综合评价信息、监管人员信息、举报投诉等,要求在店堂显著位置张贴、悬挂,便于公众监督。 同时结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强化学校食堂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员的食品安全法律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增强其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以及遵法守法自觉性。结合“五常法”(工作常组织、天天常整顿、环境常清洁、事物常规范、人人常自律)、“六T法”( 天天处理、天天整合、天天清扫、天天规范、天天检查、天天改进)等食品安全管理先进模式,提升学校食堂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员业务管理水平。结合文明创建工作,鼓励和支持各级各类学校加强食品安全设施改造、强化食品安全管理,提升食品安全量化等级。今年下半年,我局将按照国家局、省局的相关要求,在全市范围内推动食品安全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全力提升我市学校餐饮食品安全保障等级,全力确保在校师生饮食用餐安全。 感谢你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回复部门: | 市城管局 |
回复时间: | 2016-07-06 15:25:06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市民: 您好! 您的来信“学校大门口两边小贩多,学生饮食安全成隐患”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城区中小学周边路段的市容秩序历来是市民关注的热点和焦点。近年来,在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中,我局属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一直把校园周边秩序作为工作重点,采取整治、引导、取缔等多项措施加以规范,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如南湖小学、朝阳小学、东方红小学、市一中、市四中等校园的周边市容秩序明显改善,占道摊贩基本得以取缔;但因游摊占道经营反复性强,加之,学校宣传教育引导欠缺等诸多因素,导致校园周边秩序整治效果上还有所欠缺。 针对来信中反映的巴陵中学校门口游摊占道的问题,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执法队员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对经常在校门口占道摆摊的2名商贩进行了疏导并要求今后不再到校外从事占道经营活动;同时安排执法队员定点值守,加强上、放学时段校园周边的巡查和管理力度,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目前,已进入暑期,巴陵中学校门外已无游摊占道经营现象。执法队员已与您电话联系,告知了近段时间的管理情况。 下一步,针对校园周边游摊游贩流动经营的特点,开学后将进一步加大对校园周边路段的巡查频率,对游摊游贩扰民的行为做到一经发现、及时处理,还广大市民和学校师生一个整洁有序的校园周边环境。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监督,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