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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违停咨询
来信人:
来信时间: 2015-08-31 12:05:11
内容:

请问车停在公司门口的台阶上算是违停吗??第一没有停在马路上,第二没有压在盲道上,第三没有占用非机动车道(停在两棵树中间)。请问贵部门依据哪一条给予罚款,请出示具体条款,并明确指出我的违法之处,否则予以抗诉,谢谢!附上现场照片一张,请领导明察!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城管局
回复时间: 2015-09-06 17:25:42
回复内容:

“游”市民:

您好!

    您的来信“关于违停咨询”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您所发的照片显示,车辆确实没有压盲道,但并不是不意味就是规范停车,其因是该车辆未规范停放在停车泊位内,违反了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中心城区机动车辆停放管理的通告》(岳政告[2010]7号)中“无标线不停车”的相关规定。该《通告》第一条明确规定,市中心城区停放在城市道路上的机动车辆必须整齐有序地停放在交警、城管部门划定方向一致的停车泊位内,做到无标线不停车,另第二条规定交警、城管部门对机动车辆的停放必须严格管理,对本通告实施后仍乱停乱靠的车辆依法从严处罚。如执法员不及时对这种违章行为进行处理,势必导致其他车辆竞相效仿,随意停靠在人行道上,将人行道变为停车坪,从而影响到行人和车辆的正常通行。希望您以后多注意文明出行、规范停车,城市的停车秩序需要靠每一位市民共同维护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监督,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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