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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花板湖路的路灯被遮蔽
来信人: 陈叶军
来信时间: 2015-02-04 15:06:24
内容:

花板湖路是与我生活、工作息息相关的一条路,我看着这条路从无到有、从破烂到美丽,特别是路灯刚安装好的头几年,我感到生活在这条路上真是幸福。可是这几年,随着路两旁的树越长越大,这条路的路灯的灯光基本被完全遮蔽,一到晚上,这条路就重新陷入一片黑暗,给附近居民和过往行人特别是中、小学生带来很大不便。盼望有关部门能实地查看一下并妥善予以处理。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城管局
回复时间: 2015-02-12 17:04:09
回复内容:

陈先生

您好!

我局收到您的来信后,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要求相关部门就来信中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为确认现场情况,我局工作人员与您到现场进行了勘察,花板湖路路灯灯光被遮蔽是因行道树生长茂盛所致。勘察过程中,您建议对花板湖路的路灯重新进行改造,降低灯杆高度。花板湖路路灯工程设计是经过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后组织建设的,其高度、照度、光效、色温、舒适度均符合设计标准要求,如若降低路灯灯杆高度,势必造成照度降低,影响照明效果,难以满足花板湖路作为校园周边照明设施及岳阳大道、求索路支路的需要,同时有可能影响行车安全。同时,如需对城市照明设施进行改建,也必须经过市政府等相关职能部门批准才能实施。

目前,我局正在进行研究,拟采取妥善措施解决该问题。感谢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监督,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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