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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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盲道不能毁,人行道不能圈。 |
来信人: | 李星高 |
来信时间: | 2014-11-05 21:30:44 |
内容: |
城管局领导: 巴陵大道雷峰山段,湘沪湘城楼盘前面的人行道,盲道,绿化带,到至今都没有恢复,现在又用石墩把人行道一段圈起来不让单车,婴儿车通过。我们不明白,这一段人行道的使用权,是不是开发商买下来了。否则,竞置城市管理法规于不顾,我行我素,为一己私利(停车方便,招揽生意),而损害公众利益。希望职能部门用法律的手段,维护法律的尊严,还市民(盲人)老人,小孩出行的方便。 谢谢。 |
回复部门: | 市城管局 |
回复时间: | 2014-11-27 09:14:57 |
回复内容: |
李先生: 您好! 我局收到您的来信后,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要求相关部门负责人,就来信中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核实处理,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11月12日,我局工作人员找到湘沪湘城楼盘开发商了解情况,开发商反映在人行道设置石球是为了禁止摩托车通行,避免摩托车在人行道行驶时与行人发生事故,出发点不是为了阻止单车和婴儿车通过。随后,我们与您取得联系,向您解释了设置石球的原因,取得了您的理解。 目前,我局工作人员已与湘沪湘城开发商进行了协商,由开发商调整石球位置,使之既能保证婴儿车和残疾人轮椅能通过,又能有效促使通行的摩托车降低行驶速度,保障过路行人安全。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监督,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