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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夏万路社区居民反映市园林局违规处理居民土地相关诉求的情况报告 |
来信人: | 佘立明 |
来信时间: | 2013-05-31 13:14:33 |
内容: | 市委市政府 盛荣华市长: 2012年5月至2013年3月,我社区部分居民多次到市区政府、信访局上访,其主要诉求为隶属岳阳市风景园林局(原园林管理处)管辖18年,要求解决职工养老保险统筹待遇;同时反映在市园林局征地过程中部分土地补偿款、手续办理没有到位,要求给予到位。 一、基本情况 1、隶属岳阳市风景园林局(原园林管理处)管辖情况。 1982年岳阳市城郊公社(现夏万路社区居委会)前名城郊公社农科站,以种菜、养殖为业。根据《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城郊公社农科站和金鸡大队万家生产队的赵家湾划归金鹗公园管理的批复》【1982】59号文件,为了有利于城市园林建设和管理,适应发展形势要求,扩大金鹗公园建设,批准同意将城郊公社农科站和金鹗大队万家生产队赵家湾划归园林管理处,金鹗公园管辖,所辖山林、土地、水面、企业、人员、财产一起划入金鹗公园管理。当时农科站总人口913人,劳力329人,总面积1076亩,菜地183亩,旱地113亩,茶叶10亩,经济林50亩,用材林360亩,宜林荒地160亩,水面118亩,其他面积80亩,人平面积1.17亩。1983年将城郊公社农科站更名为园林管理处金鹗苗圃,以种菜、植小部分苗木为业。1993年又将金鹗苗圃更名为南湖综合经营总公司,2000年划归岳阳楼区管辖后更名为夏万路居委会。自1982年至2000年,金鹗苗圃隶属岳阳市风景园林局(原园林管理处)管辖18年。 2、隶属园林管理处管辖期,园林处及园林系统所征用土地情况。 城郊公社农科站在1982年划归岳阳市风景园林局(原园林管理处)管辖后,居民依然依靠原有土地,以种菜、种植小部分苗木为业。但根据公园建设需要,其所属土地分多次共162.19亩土地被划拨征收,居民原有土地面积不断缩小,用地性质也发生改变。具体为: 1、1985年市绿化所征地9.5亩,欠4万元,所征土地移交园林处作家属住宅区用地,园林处又将家属住宅楼及土地出让给了是环境保护站; 2、1991年11月,金鹗公园东大门征地41.14亩,据居民反映当时园林处承诺所征地段的临街留80m×40m给金鹗苗圃,解决群众就业,没有兑现; 3、1992年1月,园林处征地9.1亩,作为机关建设,没有付征地款; 4、1992年12月,金鹗公园征地0.78亩; 5、1999年4月,园林局南大门建设征地74.67亩,出让4亩给地税局,土地款700万元。 6、另有27亩土地,以由规划部门按相关规划划出,圈定了红线,由园林局管理。至今未办理任何征地手续,未付征地款。 二、居民诉求 1、要求因1982年至2000年隶属岳阳市风景园林局(原园林管理处)管辖18年,解决现有300余名职工养老保险统筹待遇; 2、要求退还还在市园林局征地过程中未办理土地手续的土地,并补偿期间的青苗损失费; 3、要求兑现1991年11月,金鹗公园东大门征地41.14亩时,园林处有关经办人承诺所征地段的临街80m×40m留与金鹗苗圃所用。 4、要求补偿改变征地用途,土地增值利润。 我们请求市政府盛荣华市长责成相关部门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尽快处理我们隶属园林局18年管辖下,市园林局违规处理我们土地的情况,请求市委市政府解决我们这些老一辈人员432人隶属园林局管辖18年的养老保险统筹部分,为感! 岳阳楼区金鹗山街道办事处夏万路居委会居民代表 2013年5月31日 |
回复部门: | 市城管局 |
回复时间: | 2013-06-13 17:35:08 |
回复内容: |
我局收到市长信箱“关于夏万路社区居民反映市园林局违规处理居民土地相关诉求的情况报告”的市民来信后,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就来信中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1982年,市政府发文将原城郊公社农科站六个生产队划归我局园林部门管辖,时称金鹗苗圃。因城市发展,金鹗苗圃的土地陆续被征用为城市用地和公益性用地,金鹗苗圃居民逐渐改变为纯居民。1999年,市政府将改名为南湖经营总公司的金鹗苗圃成建制划归岳阳楼区金鹗山办事处管辖并改称为夏万路居委会。 岳阳楼区夏万路居委会的土地被市政府陆续征用后,居民的无收入来源。目前,夏万路居民的经济十分困难,导致部分老龄居民无钱缴纳养老保险金,反映的困难情况基本属实,我局园林部门对此十分理解和同情。 因当年所征土地均为公益事业用地,属于市人民政府行为,我局园林部门不存在任何既得利益。如金鹗公园东大门广场和南大门广场土地征收,都用于建设公园绿地;同时,我局园林部门作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对相关诉求也无力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