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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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琵琶王立交桥下大量货车乱停乱摆 |
来信人: | 王新平 |
来信时间: | 2011-02-21 10:39:38 |
内容: | 尊敬的黄市长: 您好! 我是住在琵琶王立交桥附近的居民,现以此信向领导您反映琵琶王立交桥下大量的交通运输货车、三轮车、两轮摩托车乱停乱摆现象,给过往立交桥下的车辆及行人带来极为严重的安全隐患,也给整个城市面貌带来不良的形象,严重影响岳阳市“五创”提质工作的开展。 以今年正月来说,在此路段就因这些占道乱停乱摆的车辆,导致发生了几起交通事故,严重侵害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也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因管理权限问题一直都执法无力。后得知,此路段属岳阳市城管局广场办直管,但从未见过有工作人员前来管理。 望市长大人能在百忙之中,抽点余力时间对此事引起重视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管理。以了广大过往此路段的车主及行人的心愿,草民本人以表万分感激。 草民:王新平 2011年2月21日 |
回复部门: | 市城管局 |
回复时间: | 2011-03-07 10:44:00 |
回复内容: |
关于琵琶王立交桥下车辆乱停放问题的回复 市政府门户网站: 我局收到市长信箱“反映琵琶王立交桥下车辆乱停放问题”的市民来信后,局领导非常重视,立即安排分管副局长督促整改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由于城市道路建设,由新路口转移到琵琶王立交桥下的大小货车有100多台,经常在琵琶王立交桥下周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上摆放营运。我局多次组织火车站管理办公室执法人员进行协调、劝导、整治,已有部分货车已引导至枫桥湖社会停车场,但仍无法使其全部移走。目前,还有一部分货车仍停留在琵琶王立交桥下机动车道上营运。因我局对停在机动车道上的货车、三轮车没有行政处罚权,无法使其移走,只能在我局的管辖职能范围内督促规范停放管理。同时,我局建议:交警、运管等部门加大联合整治力度,对停靠在机动车道上的货车、三轮车合理引导,使其移至枫桥湖停车场或其他合理停车区域,并在桥下十字路口设置红绿灯,对违章停靠在机动车道上的货车、三轮车进行处罚,迫使其自行移走。 二0一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