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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岳阳禁炮,越来越严,相关部门征求过人民群众的意见吗? |
来信人: | 老百姓 |
来信时间: | 2019-01-29 17:30:33 |
内容: |
2018年12月2日,岳阳市人民政府颁布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对2017年8月1日正式颁布施行的《岳阳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称史上最严禁炮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等法律的规定,“行政法规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 而省会长沙,《关于长沙市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都允许在限制燃放区域,在每年农历腊月二十四至次年正月十五期间,每日早上6︰00至凌晨24︰00(其中除夕和初一为全天)允许燃放烟花爆竹。 不知道我们岳阳有什么理由全年在禁炮区域实行全时段禁炮,除夕、春节、元宵节等传统佳节也不能燃放烟花爆竹。 “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维护城市文明形象”,照此原由,是不是会出交通事故就禁止开车? 任何方式都保证不了绝对的安全,不能因噎废食。强烈请求政府召开听证会,做网络民意调查,广泛听取、征求老百姓的意见。 我们身边朋友在交谈的时候,都觉得过年不放鞭炮,失去了很大的年味,千百年的传统都丢掉了。 |
回复部门: | 市城管局 |
回复时间: | 2019-02-14 17:19:13 |
回复内容: |
市民朋友: 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市委市政府站在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公共安全、大气污染防治、维护城市文明形象的高度,慎重做出的重大决策。燃放烟花爆竹是沿袭千年的传统习俗,但沿袭至今,随着城市发展和人口密度的增加,已经给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和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巨大不良影响,炮声扰民、炮渣遍地,还易引发安全事故。 《岳阳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17年8月1日正式颁布施行,是我市取得地方立法权后出台施行的第一部政府规章,2018年12月2日,岳阳市人民政府再次颁布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对《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时隔一年多,再次对《办法》进行了修订,可见市委市政府对抓好城区禁炮工作的重视程度。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维护城市文明形象,《办法》通过五个“升级”,全面管控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努力为市民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办法》规定,岳阳楼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全域及云溪区、君山区的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生产、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办法》作为政府规章的出台,法律效力高于地方政策,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经过严格的科学论证以及广泛的民意调查而制定施行(2017年6月6日,《办法》(草案)听证会在市城管局三楼会议室召开,市政府法制办、市城管局、市城管支队相关人员和各界听证代表参加了会议;2017年6月9日-13日,市城管局发放回收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民意调查问卷1200份,经统计,支持城区实施禁炮管理的人数达到74.59%。),并通过了国务院、省人大、省政府、市人大的立法审查和备案,因此自2018年春节起,城区就再无“大年三十、正月初一、初二、十五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出现,禁炮区域内全时段(包括春节期间)将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2018年春节期间,我市城区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共同发力,大力开展禁炮宣传与炮源整治行动,针对春节期间集中放炮行为进行了重点管控,大年三十全市各级各部门安排5000余人参与了除夕禁炮值守,市城管系统安排了500多名党员干部、城管执法人员深入各办事处、社区开展禁炮督查,强化责任落实,坚守到凌晨1点,确保城区禁炮工作取得实效。2018年城区范围燃放烟花爆竹仅除夕夜转点时在城乡结合部地域较多燃放,中心城区范围已基本控制到位,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岳阳AQI(空气质量指数)由去年同期的548降为117,降幅达400%,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事故降为0,各大医院急诊接诊因燃放烟花爆竹致伤的病例由2017年同期的120多起,下降到17起,中心城区六区违规燃放开门炮行为数量仅为4起,广大市民也纷纷表示,禁炮措施好、禁炮效果好,春节城区再现“岳阳蓝”,睡觉可以“自然醒”。 综上所述,我市城区禁炮立法工作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施行以来成效显著,从维护法律权威、提升政府公信力、倡导文明新风、消除安全隐患、创造良好城市环境的角度来看,不宜在传统佳节开放燃放烟花爆竹。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监督,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