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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建议除夕夜12点禁止燃放烟花炮竹 |
来信人: | 李 |
来信时间: | 2018-01-04 15:52:35 |
内容: |
尊敬的市领导: 年年除夕夜12点,整个岳阳市是乌烟瘴气,既有非常大的火灾安全隐患,去年中南市场的鞭炮火灾事故还记忆犹新,并且又严重污染空气,今年除夕夜12点建议严禁燃放烟花炮竹,感谢! |
回复部门: | 市城管局 |
回复时间: | 2018-01-17 09:57:31 |
回复内容: |
市民朋友: 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岳阳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号,以下简称《办法》)于2017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岳阳楼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全域及云溪区、君山区的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生产、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禁炮区域内将全时段(含春节期间)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今年春节是《办法》出台后的第一个年关,对于我市城区禁炮工作而言无疑是一次大考验。面临严峻形势,我局市城管支队积极开展城区禁炮宣传活动和责任落实,印发《岳阳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考评办法》(岳城禁炮令[2018]1号)和《岳阳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有奖举报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岳城禁炮令[2018] 2号),制定《岳阳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集中整治行动方案》报上级部门审核,将2018年春节期间各区与禁炮职能部门责任下沉压实,确保城区禁炮工作取得实效。 下一步,我局市城管支队将积极带头城区禁炮工作,配合全市禁炮工作部署会尽快召开,牵头组织各区开展禁炮宣传与炮源整治行动,对春节期间城区禁炮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严格督查考评,力争扭转往年过年期间城区无序放炮的现象,确保禁炮《办法》规定落到实处。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监督,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