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52/2019-1604863
  • 发布机构:市地方海事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9-10-09
  • 公开日期:2019-10-0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岳阳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来源:岳阳市地方海事局2019-10-09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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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岳阳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完成编写,现征求公众对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

1、规划概述及分析

1.1 规划概况

规划范围:岳阳市域内长江、湘江、华容河、藕池河、汨罗河、新墙河、资江等的港口岸线及相关水陆域。

规划年限:基础年为2017年,规划水平年为2025年和2035年。

港口定位:岳阳港是全国内河主要港口和长江集装箱重要支线港,是湖南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枢纽和融入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的战略支点,是岳阳市实施“以港兴市”战略、打造全省区域经济增长极的重要支撑。岳阳港将以大宗散货、集装箱、件杂货、商品汽车滚装运输为主,兼有旅游客运,大力发展现代物流和临港产业,逐步发展成为设施先进、功能完善、运行高效、安全绿色的现代化、枢纽型港口。

港口功能:岳阳港主要发展功能包括装卸储存、中转换装、运输组织、综合服务、临港开发、现代物流、旅游客运等功能。

港口规模:根据岳阳港腹地经济发展形势、综合交通网络发展情况,预测岳阳港2025年货物吞吐量为1.6亿吨、旅客吞吐量为60万人次;2035年货物吞吐量为2.1亿吨、旅客吞吐量为80万人次。

岸线利用:岳阳港规划的港口岸线总长度为40550米,其中已利用岸线长度13625米。其中,规划长江港口岸线25050米,占自然岸线的15%,已利用10345米;湘江港口岸线11200米,已利用3200米;华容河港口岸线1500米、藕池河港口岸线1500米、汨罗江港口岸线400米、新墙河港口岸线200米、资江港口岸线500米、横岭湖港口岸线200米。

港口布局:岳阳港规划为9个港区:华容港区、君山港区、临湘港区、云溪港区、城陵矶港区、岳阳楼港区、岳阳县港区、汨罗港区和湘阴港区。规划泊位173个,规划港口陆域面积1251.9万平方米。具体港区布局情况见图1。

图1  岳阳港总体规划布局图

1.2 规划特点

岳阳港的特点主要为:(1)港口岸线资源比较丰富,但未利用岸线受到的制约因素多;(2)充分考虑了港城协调发展;(3)规划共设九大港区,以资源整合、功能调整和空间拓展并存;(4)港口布局复杂,但层次清晰。

1.3 规划主要环境问题分析

规划主要环境问题为:(1)规划范围内各类涉水保护区与生态敏感区较多,对港口的水生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较高要求。(2)规划新增占地不可避免将会对规划范围内的植被造成破坏,造成所在区域的植被生物量损失和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损失,并使得景观破碎化程度增加。(3)随着港口规模扩大,港区生活污水、油污水、客运作业区污水等配套收集处理设施若不健全,垃圾转运设施和船舶垃圾接收能力若不足,将可能导致上述水体水质下降,并对水生生态系统造成不利影响。(4)细颗粒物和臭氧为岳阳市主要的污染物。规划实施后岳阳港部分港区煤炭、矿石等散货吞吐量增加,煤炭码头布置集中,作业粉尘和堆场扬尘将影响周边空气质量。(5)集疏运量增长迅速,大型货车进出港频繁,疏港道路选择不佳将会影响疏港路两侧居民点、旅游区等敏感目标的声环境质量。(6)规划实施后,液体散货运输量及液货船数量将有一定增加,可能发生船舶溢油、化学品泄漏等风险事故,对环境形成一定的潜在威胁。

1.4 资源承载力分析

(1)规划岳阳港港口岸线占岳阳市自然岸线资源的4%。其中,长江规划港口岸线占长江自然岸线的15.4%,湘江规划港口岸线占湘江及洞庭湖区自然岸线的3.6% ,其他支流规划港口岸线占支流自然岸线的0.8%。新增岸线主要集中在湘江。各个港区的规划岸线均选址在适宜于建港的水域,具备建港条件。从资源利用角度来看,岳阳港岸线资源总量可有效支撑规划的顺利实施。从生态保护角度来看,岳阳岸线分布较多的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目标,不宜过度开发。总体来看,岳阳市现有港口岸线资源可以支撑岳阳港总体规划的实施,且岸线利用效率相对较高。

(2)岳阳港总体规划占用陆域面积1251.9万m2,其中926.84万m2为新增用地。本次规划实施将通过老港区改造、陆域土地资源的占用解决港口规划实施对土地资源的需求。规划实施后岳阳港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为13.57吨/平方米,各港区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最高的港区是云溪港区,为31.98吨/m2,其次是君山港区、临湘港区,最低是岳阳县港区,为4.80吨/m2。对比岳阳港总体规划实施后土地利用效率与其他内河港口远期土地利用效率,岳阳港单位面积吞吐量处于中等水平。

(3)岳阳港口港口生产过程中消耗的水量不大,属于低耗水行业。根据岳阳市城市总体规划,远期城市中心城区用水量为61.25万吨/日(已除去企业自备水源),各个港区预测用水总量与城区规划供水能力相比,仅占很小的比例。因此,岳阳市供水能够满足港区规划用水量。

1.5 规划的环境合理性分析

(1)规划发展目标的环境合理性

岳阳港的性质与功能既满足《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湖南省内河水运发展规划》等对岳阳港的性质与功能定位,也符合《长江流域综合规划》的总体要求,同时也对区域经济发展与产业结构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贯彻了港口与环境和生态和谐发展的宗旨,统筹考虑了港口社会、城市、环境的关系。规划在编制之初,就明确指出了对岸线和港口总体布置的指导性规划原则,综合考虑了岸线和土地等资源的综合利用与协调、注重环境保护,体现了科学合理、可持续的发展理念。综上所述,岳阳港的规划发展目标具备环境合理性。

(2)规划港口规模的环境合理性

分析表明,岳阳市自然岸线资源和土地资源能够支撑岳阳港总体规划的需求。规划涉及部分生态敏感区,应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规划调整和实施建议,避让生态敏感区。总体来说,在水污染方面,岳阳港港区水污染排放量占岳阳市“十三五”期间的总量排放指标的比重均低于1%,因此港区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周边水环境产生影响。在采纳港区生活污水治理措施的相关建议并配套相应设施,杜绝直排的前提下,污水产生基本不会给区域水质带来明显影响。在大气方面,在现状除尘效率由75%提升至90%的措施下,2025年、2035年规划情景均实现了大宗散货增产减污,区域扬尘分别较2017年削减2545吨/年、1973吨/年。在90%的除尘效率下,2025年、2035年新增扬尘量分别为600.8吨/年和1172.8吨/年,小于现状削减量3145.8吨/年。岳阳港总体规划实施后,区域环境质量总体趋于改善,叠加背景值后各港区TSP年均最大落地浓度全部满足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要求;但PM10、PM2.5年均最大落地浓度叠加值全部超标,主要原因是背景浓度本身存在超标。考虑未来的技术水平进步,建议2025年后岳阳港可实施更高效的除尘措施,进一步减轻2035年规划情境下的扬尘污染。在固废方面,港区固废产生总量占城市垃圾产生总量的比例较小,对各市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的压力增加不大。按照本次环评的要求进行分类收集,并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后,预计未来各港区运营中产生的垃圾不会给港区及周边的环境带来明显影响。声环境方面,在合理布局和适当防护的前提下,港区作业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岳阳港疏港公路红线外200m范围内可能产生一定程度的噪声污染,其中城陵矶港区和华容港区的公路集疏运量相对较大,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应对其噪声影响予以关注。集疏港铁路沿线基本不会出现噪声超标现象。

(3)岸线利用规划的生态环境合理性

规划位于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生态敏感区的岸线长度达34020m,占规划岸线总长的83.90%。为最大限度的减少对水域环境敏感区的直接占用与影响,本次评价提出了岸线的调整建议,取消岳阳港规划岸线约36370m,规划岸线从40550m缩减到31087,缩减了23.34%。位于生态敏感区的规划岸线从34020m缩减到24797m。缩减后仍涉及生态敏感区内的岸线主要为现状已经开发利用的岸线,且多数位于水产种质资源实验区、湿地公园开发利用区等。在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规划调整建议后,能够有效降低岳阳港对生态敏感岸线的占用,随着岳阳港总体规划的实施,将会进一步提高现状岸线利用效率,在此条件下,岳阳港的岸线利用规划具备环境合理性。

(4)规划空间布局的环境合理性

按照各港区作业区的功能、性质,分析其与相关规划的协调性、与环境敏感区的位置关系综合评判其功能和空间布置的环境合理性,总体来说城陵矶、岳阳楼、岳阳县、汨罗、临湘等港区需要进一步调整港区的规模、选址或功能。城陵矶、云溪、华容、君山、岳阳楼、岳阳县、汨罗等港区存在与部分区划不协调或与部分生态敏感区距离较近从而对其可能造成不利影响等问题,需要在规划实施中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做好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协调。

1.6 规划的协调性分析

(1)岳阳总体规划在港口性质和功能定位、运输货种方面基本遵循《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湖南省内河水运发展规划》对岳阳港的要求,其建设目标与思路、岸线规划方案等符合《长江流域综合规划》的总体要求。同时,本轮规划的实施能够加快岳阳长江段和洞庭湖水系航道与港口码头等基础设施的建设,能积极地推动湖南省现代港口体系的建设,有利于《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的顺利实施。

(2)岳阳港规划港区的部分岸线和作业区涉及《湖南省生态保护红线》,保护红线区划类型涉及水源涵养功能、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等。建议港口规划避让生态红线,位于生态红线的现状码头逐步退出。

(3)岳阳港总体规划的港区水域范围主要位于《湖南省水功能区划(2014年)》中保护区、保留区和开发利用区,其中开发利用区涉及饮用水源区、工业用水区。在规划实施中应根据港区所在水域的水环境保护措施的要求,达到相关功能区划的水质目标。

(4)本次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基本协调。但也需在港口规划实施前,进一步协调占用城市居住用地、备用地和绿地的问题。

(5)本次规划港口用地绝大部分位于岳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允许建设区、现状建设用地、新增建设用地和有条件建设区,与土地利用规划基本协调。但有部分作业区占用一般农用地、基本农田保护区和林业用地。在规划实施前,应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以及《岳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审批,并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耕地补偿。

2、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2.1 水环境

(1)悬浮物对水质的影响

港口码头施工过程对区域水质影响主要是施工扰动产生的悬浮物对区域水质的影响。施工导致的悬浮物随工程的结束而结束。在合理选择施工方式,注重施工期悬浮物防控的前提下,悬浮物产生影响较小。

另外,施工时除产生悬浮物外,还会产生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等,因作业时间一般较短,这些废水的产生量不大,在项目环评中应提出具体的估算值和防治措施。

(2)污水排放对水质的影响

规划实施后,主要污水来源为船舶污水和港区污水。2025年、2035年岳阳港污水产生总量分别为148.39万t/a、207.51万t/a,COD产生量分别约为211.14t、271.18 t,氨氮产生量分别约为14.8t、19.1 t。在各类污水全部接收处理、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港区正常运行不会对周边水环境产生显著影响。

2.2 大气环境

大气预测结果表明,75%的除尘效率下,散货堆存和装卸作业会造成散货作业区内部一定程度的粉尘污染。当强化扬尘污染治理措施、加强作业管理,使除尘效率达到90%以上的情况下,散货堆存和装卸作业的污染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其环境影响显著减轻,叠加背景值后各港区TSP年均最大落地浓度全部满足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要求。但PM10、PM2.5年均最大落地浓度叠加值全部超标,主要原因是背景浓度本身存在超标。岳阳港仅云溪港区的云溪工业园区作业区和陆城作业区存在油品及其制品,且吞吐量较小,NMHC在2025和2035年区域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14.26μg/m3和19.03μg/m3,远远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规定的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4.0mg/m3,占标率分别为0.15%和0.21%。因此云溪港区的NMHC挥发不会对作业区周边的环境空气质量造成显著影响。建议岳阳港须强化堆场、装卸区的扬尘污染治理措施、加强作业管理,使规划情景和现状情景的除尘效率全部达到90%以上。在现状除尘效率由75%提升至90%的措施下,2025年、2035年规划情景均实现了大宗散货增产减污,区域扬尘分别较2017年削减2545吨/年、1973吨/年。

2.3 声环境

根据噪声影响分析结果,岳阳港的机械作业和设施运转产生的噪声对港区外围影响不大,港界外受到港口噪声的影响距离在20m左右。疏港公路200 m范围内将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噪声污染,岳阳港部分居住区或学校(已建)与疏港公路距离在250m以内,集疏运车辆通过时会对周边地区有一定的影响,特别是集疏运量较大的公路。建议上述疏港车辆在经过市区镇区和学校时控制车速,必要时在疏港路两侧增加4~6m宽度的绿化隔离带,或在疏港通道沿线重要敏感目标处设置隔声屏障。鉴于地形、绿化、防护等实际噪声衰减因素,建议主要疏港路两侧200m内避免新建居民区、文教区、医院及其他噪声敏感目标。

2.4 固体废弃物

岳阳港产生的固废可分为港区生活垃圾、船舶垃圾和危险废物。根据规划,预计2020年、2030年全港区生活垃圾产生量分别为5628 t/a和7207t/a,船舶垃圾量分别为590 t/a和755 t/a。规划年危险废物产生量约为250-270t/a。在规划的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固废处置和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来进行处理,并做好垃圾回收和转运,将港区固废物对周围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降到最小。

2.5 生态环境

(1)规划新增占用土地926.8万m2,其中占用最多的是耕地,约732.77万m2,其次为建设用地,约83.91万m2,林地、裸地、河湖分别占用35.05万m2、69.69万m2、5.38万m2。规划范围内耕地、林地、草地、河湖等生态用地变更为港口生产用地,新增用地生态价值损失约256.6万元/年。

(2)总体上,规划实施会在一定程度上改变浮游生物、底栖生物、水生维管素植物和江豚等重要物种的生境条件,进而导致其种群、分布范围、活动特点的变化。可通过加强施工期的管理,尽量减少对水体环境的扰动。同时,严格控制污染物(包括粉尘、油污和生活污水等)的排放,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规划实施对水生生物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有限。

(3)规划共有6段规划岸线位于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范围内,共计4530m。其中已利用岸线4段,共计2780m;规划新增岸线2段,共计1750m。保护区内现状码头应按照《自然保护区条例》等的要求进一步优化运输货种,严禁扩大规模,加强污染防治措施。新增的太平咀旅游客运岸段和广兴洲岸段应按照《自然保护区条例》和《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等的要求,优化设计方案,做好环境保护工作,避免规划实施对保护区的不利影响。云溪港区云溪工业园作业区和城陵矶港区位于保护区水体边界外300的岸边,属于环境风险高风险区,一旦发生事故可在极短时间内污染保护区水域。上述港区均应加强环境风险管控和应急能力建设,严防可能发生的溢油或化学品泄漏事故对保护区的影响。本次规划还有7处锚地位于保护区实验区,均为现状锚地,建议保护区内的锚地加强风险管控,做好船舶污染物的排放和收集工作,杜绝船舶向保护区水域偷排污染物。

(4)规划共有2段规划岸线和1处锚地(长江村锚地)位于长江新螺段白鱀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范围内。其中,长江村为新增港口规划岸线,规划港口岸线2000米,以煤炭、矿建材料、件杂货运输为主。鸭栏360m岸线为已利用岸线。长江村锚地为新增锚地。评价建议取消规划新增的2000m长江村岸段及长江村锚地。鸭栏岸段不得新建、扩建。位于保护区上游约6m的陆城作业区和上游25km的城陵矶水域属于环境事故高风险水域,一旦发生事故可在数小时内抵达保护区水域。建议加强应急设备物资的配置,制定应急预案。

(5)规划共有2段规划岸线和1处锚地位于横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范围内。其中,青山岛岸线规划200m(含已利用岸线80m),虞公岸段规划1620m, 为新增港口货运岸线,以件杂、干散货、集装箱、支持系统为主。虞公港锚地为新增锚地。本次评价建议取消青山岛新增岸线。目前保护区正在开展调整工作,根据保护区调整草案,虞公港作业区及虞公港锚地不在调整后的保护区范围内。建议湘阴港区虞公作业区及虞公港锚地应避让保护区。

(6)本次规划共有8段岸线(7590m)位于东洞庭湖市级江豚保护区范围内。包括已利用岸线5060m,新增港口岸线2530m。已利用港口岸线中岳阳楼港区海事指挥中心岸段和岳阳县港区鹿角岸段位于保护区缓冲区内,按《自然保护区条例》要求取消岸线规划,现状码头逐步搬迁。其余现状码头建议进一步优化运输货种,严禁扩大规模,加强污染防治措施。为避免港口开发对保护区的不利影响,评价建议取消本次规划推山咀新增1630m岸线、营田闸新增100m岸线以及琴棋乡200m岸线。太平咀旅游客运岸段应采用浮码头,并合理设计相关环保措施,对工程方案和保护措施充分研究论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后开发实施。

保护区实验区内还分布有城陵矶2#、3#锚地和联检锚地,均为现有锚地。保护区内或邻近的码头锚地一旦有发生船舶污染物泄漏事故,将立即污染保护区水域。建议保护区水域内及邻近的码头和锚地应做好船舶污染物的收集和处置工作,并加强环境风险管理,避免对保护区的不利影响。

(7)本次规划共有7段规划岸线(8990m)和5处锚地位于长江监利段四大家鱼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范围内。其中已利用港口岸线长2280m,新增港口岸线6710m。2处现有锚地,1处改建锚地,2处新增锚地。建设项目应编制建设项目对保护区影响的专题论证报告,并严格落实有关保护措施,注意避开4月1日—6月30日期间施工。码头运营期间,应加强污水收集和处理,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干散货码头应注意防止粉尘入水。

(8)本次规划共有3段规划岸线(7953m)和3处现状锚地位于洞庭湖口铜鱼短颌鲚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范围内。包括已利用岸线4518m,新增岸线3425m。建议位于核心区的城陵矶岸段货运功能逐步退出,水上加油码头适时搬迁。评价建议未来位于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具体港口建设项目,应编制建设项目对保护区影响的专题论证报告,并严格落实有关保护措施,注意避开2月1日—6月30日期间施工;严格执行本报告建议的港区污水处理处置和排放去向建议,不向保护区水体内排污;对于保护区内已开发利用的岸线和锚地,应加强港口船舶污水收集处理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9)本次规划有7段岸线(3000m)位于东洞庭湖中国圆田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均为新增。评价建议位于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具体港口建设项目,均应开展深入研究和专题论证,采取严格的避让、生态修复与重建、增殖放流等措施避免对保护区的不利影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规避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特别保护期,在施工期注意控制悬浮物等水质污染,避免底栖生物正常的生理过程受到影响;在施工结束后开展底栖生物生境修复工程,并加强对底栖生物恢复的关注。港区新增的建设项目不得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保证保护区水域不受污染。

(10)本次规划共有4段岸线(5120m)位于东洞庭湖鲤鲫黄颡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包含已利用岸线4520m,新增客运岸线600m。评价建议新增客运岸线开发应编制建设项目对保护区影响的专题论证报告,采取严格的避让、生态修复与重建、增殖放流等措施避免对保护区的不利影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规避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特别保护期,不得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保证保护区水域不受污染。

(11)规划青山岛岸线位于南洞庭湖大口鲶青虾中华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内,规划岸段长200m,已利用80m,为旅游客运岸线。该段岸线同时位于横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评价建议取消新增客运岸线规划。

(12)本次规划有3段岸段位于国家湿地公园内。规划湘阴港区湘阴大桥支持系统岸段位于洋沙湖-东湖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保育区,规划岸段200m,已利用岸线140m。规划汨罗港区的屈子祠岸段位于汨罗江国家湿地公园休闲娱乐区。新市镇岸线位于湿地公园恢复重建区上游。岳阳县港区新墙河金山岸段位于岳阳县新墙河国家湿地公园综合管理服务区。评价建议取消位于保护保育区内的湘阴港区湘阴大桥岸线。屈子祠岸段和新市镇岸线在规划实施中应注意做好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工作,不向汨罗江内排污,保护河道水质,同时建议优化码头设计,减少对岸滩、湿地的破坏。新墙河金山岸段应注意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办理用地审批等手续,在港口建设和运营期间严格做好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工作,禁止向湿地排放废水和倾倒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

(13)岳阳楼港区的2段岸线、城陵矶港区2段岸线和岳阳县港区的1段岸线分别岳阳楼-洞庭湖风景名胜区的岳阳楼景区、城陵矶景点和南湖景区范围内。建议现有岸线的货运功能逐步退出,客运岸线开发应注意控制建设规模,设施建设与景观相协调,并做好与市政排水管网、市政垃圾清运的衔接,确保码头和船舶不向水体排污。

(14)本次规划不直接占用水源保护区(包括一级、二级和准保护区)。君君山港区荆江门岸段、湘阴港区永忠村岸段和樟树岸段均在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上游200m范围内。建议施工期采用错开水厂取水时间、设置防污屏等措施减少施工悬浮物的影响,并加强对周边水域及敏感点的水质监测,做好码头施工污水的妥善收集处理,在运营期做好港口和船舶污染物的收集和环境风险管理。

2.6 社会经济环境

岳阳港规划实施有助于就将市临港工业布局的优化,同时,本次港口规划还将有助于临港工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升级。港口规划的实施对城市物流业的发展、旅游产业的拉动以及城市空间布局发展均具有积极意义。

2.7 环境风险

随着岳阳港总体规划的实施,港口建设和船舶吨位的提高,环境风险事故概率将会一定提高,岳阳港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主要是航道和码头的溢油事故,散装化学品码头的化学品泄漏事故和仓储区的石油/化学品泄漏引发的火灾或者爆炸事故,以及这些事故处理过程中伴生/次生污染等。高风险区包括岳阳港主要危险品运输地云溪港区的云溪工业园作业区、道仁矶作业区、陆城作业区以及近期原七里山港区,君山港区广兴洲作业区规划有LNG泊位,也有一定的环境风险。此外,锚地、航道船舶流量密集处等也为事故的高发区。预测规划实施后岳阳港发生船舶溢油事故概率约为每5~7年一次。到港油船和非油船主力船型发生的最大可信溢油量约为50~200吨。建议在岳阳港建设小型溢油应急设备库,具备应对200t溢油事故的能力,综合加强岳阳港溢油应急反应力量,为有效减小溢油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危害提供必要的保障。

3、公众参与结论

公众参与主要从5个层次开展:专家咨询、部门访谈、政府网站公示和现场群众走访和问卷调查。咨询了超过20个相关政府部门,多次征询相关专家的意见,结合现场情况实地走访了多位群众,发放了173份调查问卷,有效回收问卷159份,并在网上进行了公示。关于规划实施后对水资源、土地资源、大气环境、生态环境、污水处理、经济发展和旅游等方面问题,参与的公众和部门专家代表发表了意见。其中,专家对注重重要水生物种保护、饮用水取水口水质保护和依法科学评价规划的环境影响等问题发表了看法。相关政府部门提出了保护港区周边渔业资源、注意环境风险防控、规避环境敏感区、各类规划协调性等方面的合理建议。现场受访群众反映了规划实施可能影响生态环境安全等顾虑,建议政府加快港区发展的同时做好环境影响评价、落实环境保护措施。问卷调查中部分公众提出,应注意科学规划、合理利用岸线,注意保护饮用水源和珍稀野生动植物,受调查者对规划的反对率为0%。

4、环境保护对策

生态环境:①避让重要生态敏感区,对重要栖息地予以保护。②优化施工方案,加强施工期环境监控和管理。③开展主要经济鱼类增殖放流。④开展水生生态影响监测,及时调整保护措施。⑤注意重要旗舰物种,如江豚等的防护。⑥加快重要物种和水生生态系统的修复研究。

水环境:①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和岳阳市制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落实港区生活污水、各类生产性污水收集和处理措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并采取节约用水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对于无法纳入市政管网的港区大力推广中水回用。②运营船舶应安装生活污水处理装置,使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排放。船舶舱底油污水由船方委托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收集处置。③堆场、码头面被矿石、煤炭污染的径流经明沟收集后排至雨污水收集池,沉淀后排入拟建含尘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作为堆场喷洒除尘或港区绿化水回用。

大气环境:①云溪港区和华容港区的干散货吞吐量较大,应编制专门的粉尘污染总体防治规划,统筹港区内港航企业力量,共同安排好降尘措施。②堆场扬尘:在云溪港区、华容港区、城陵矶港区、临湘港区、湘阴港区进一步完善防风网、自动喷水抑尘装置、采用抑尘剂、堆场苫盖、全封闭管道、防风抑尘棚等抑尘设施建设。③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减少污染物产生及排放量。④优先选用耗油低、污染物排放量少型号的机动车。机动车维修保养应严格执行I/M制度。⑤在云溪港区油品储运量较大的港区开展码头油气回收工作。储油罐增设喷淋降温设施,减少烃类散发。

声环境:①施工作业严禁使用高噪声设备。②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与作业时间,选择性能良好的高效低噪施工设备等来减少港口建设施工对声环境的影响。③合理布局港内设施,将高噪声的作业场所与车间布置在距离厂界80m左右;疏港道路尽量不要穿越市区,疏港路线注意避让噪声敏感区。④对无法避让或已经存在的噪声敏感区,采取合理的工程措施降低噪声影响。⑤港区疏港路两侧200米以内应限制其用地功能,禁止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区。

固体废物:①港区生产生活垃圾中转站收集后,送至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处置。②工业固体废物提高综合利用率;分类收集、单独清运,不得与生活垃圾等混合。③危险废物专门收集,集中送往有资质的危废处置机构处理,实行转移联单制度。④禁止所有船舶在岳阳辖区内投弃一切船舶垃圾。港口、码头设置足够的船舶垃圾接收设施,实现船舶垃圾的转岸收集和处理。

环境风险:①在岳阳港建设小型溢油应急设备库,具备应对200t溢油事故的能力,综合加强岳阳港溢油应急反应力量,为有效减小溢油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危害提供必要的保障。②在项目实施阶段进一步结合码头区的详细规划和设计以及化学品的货种进行安全评价和风险评估,对码头区的设计和风险防范提出可操作的措施,对位于安全距离以内的居民进行搬迁。同时化学品运输区域应加强化学品应急力量,配备化学品设备,并制定化学品应急预案。③危险品仓储区布置应满足相应的防火设计规范,同时应加强危险品储罐区和管道周围的防范管理,避免事故发生。另外,加油码头应严格加强风险防范,制定可操作的风险防范措施。

5、规划调整建议

(一)沿长江规划

(1)君山港区荆江门已利用260m岸线位于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长江监利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其中83m位于生态红线区。建议避让生态红线,生态红线内的在建码头逐步拆迁,实验区内其余在建码头加强污染防治措施、进一步优化运输货种,严禁扩大运输规模。

(2)城陵矶港区城陵矶岸段已利用2000m位于东洞庭湖市级江豚保护区实验区、洞庭湖口铜鱼短颌鲚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岳阳楼-洞庭湖风景名胜区城陵矶景点(二级保护区),岸段货运功能与《岳阳楼-洞庭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不符,为减少对风景名胜区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关键生境的干扰,建议城陵矶岸段货运功能逐步退出,水上加油码头适时搬迁

(3)城陵矶港区松阳湖岸线南端200m位于岳阳楼-洞庭湖风景名胜区城陵矶景点内,货运功能与风景名胜区的主导功能不符,建议取消位于风景名胜区内的200m岸线。

(4)临湘港区长江村岸段2000m和长江村锚地位于长江新螺段白鱀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为减少对保护区整体生态环境的影响,建议取消该段岸线和锚地。

(二)沿湘江规划

(1)岳阳楼港区南岳坡已利用300m客运岸段位于生态保护红线以及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东洞庭湖市级江豚保护区实验区、东洞庭湖鲤鲫黄颡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岳阳楼-洞庭湖风景名胜区岳阳楼景区以及生态红线,建议取消该岸段,现状码头适时搬迁。

(2)岳阳楼港区岳阳海事指挥中心已利用120m支持系统岸段位于东洞庭湖市级江豚保护区缓冲区、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东洞庭湖鲤鲫黄颡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岳阳楼-洞庭湖风景名胜区岳阳楼景区,建议建议取消该岸段,现状码头适时搬迁。

(3)岳阳县港区鹿角已利用2100m货运岸段位于生态红线、东洞庭湖市级江豚保护区缓冲区、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东洞庭湖鲤鲫黄颡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建议取消。

(4)汨罗港区琴棋乡岸段200m客运岸线位于东洞庭湖市级江豚保护区实验区,建议取消。

(5)汨罗港区推山咀规划岸段2100m,其中已利用岸段470m,为干散货、件杂、客运、支持系统岸段。规划岸段位于东洞庭湖市级江豚保护区实验区,为减少对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的影响,建议取消1630m新增岸线。

(6)汨罗港区营田闸规划170m支持系统岸段,其中已利用70m。规划岸段位于东洞庭湖市级江豚保护区实验区,为减少对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的影响,建议取消100m新增岸线。

(7)湘阴港区湘阴县湘阴大桥规划200m支持系统岸线,其中已利用岸线140m。规划岸线位于洋沙湖-东湖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保育区,建议取消该段岸线,现有码头适时退出。

(三)其他通航河流规划

(1)横岭湖规划青山岛旅游客运岸段200m,其中已利用岸段80m。规划岸段位于横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南洞庭湖大口鲶中华鳖青虾国家级水产种资源保护区实验区,建议取消新增120m岸线。

6、规划实施建议

(1)港口规划在实施过程中,集约利用港口岸线资源,提高岸线利用效率,在充分利用现有岸线的基础上,适度、有序开发新增岸线资源。

(2)规划湘阴港区虞公岸段1620m和虞公港锚地位于横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保护区正在开展调整工作。建议港口开发应避让保护区。

(3)位于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港口建设项目在开发前应征求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主管单位的意见,并按照要求开展专题论证,综合评估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水生生物资源的损失和长期影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需要规避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特别保护期,同时港区建设项目不得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保证保护区水域不受污染,并对保护区造成的影响进行补偿。

(4)华容河、藕池河、资江、汨罗江等规划有多处港点岸线。上述岸线开发应避开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5)加强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强化溢油及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应急能力建设,编制港口污染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备设施,建设小型溢油应急设备库,至少形成应对200吨溢油事故的能力;在项目环评及安全评价中,对码头储运化工品的环境风险及安全性进行重点评价,对位于安全距离内的居民进行搬迁;完善应急响应的流域和区域联动机制,防范和减缓可能发生的船舶污染损害饮用水水源,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保障流域水环境安全。

(6)岳阳港总体规划大部分新建港区满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用地要求,但也存在部分占用一般农用地、基本农田保护区和林业用地。对占用的基本农田,应按照《基本农田保护区条例》进行审批,在规划实施前应经国务院批准并补划数量、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并依法进行补偿;对于占用林业用地、一般农业发展用地的规划岸线和作业区应与岳阳市国土部门协调,补偿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

(7)岳阳港总体规划的港区水域范围涉及《湖南省水功能区划(2014年)》中保护区、保留区和开发利用区,建议港口开发及运营过程中加强水质防护,严格满足水功能区划的管理要求。

(8)港口施工避让禁渔期和主要鱼类繁殖时间。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保护和补偿措施,如进行增殖放流、在人工条件下进行孵化和培育等方式,提高其早期生活史阶段的存活率,在达到规格后重新放回到江河。提高岳阳港的运输组织效率及港口装卸效率,以减少锚地的待泊船舶数量,从而降低对珍稀水生生物生境的扰动。

(9)对于现有码头的拆迁、整合工作应制定相应的搬迁、整顿方案,明确时间进度要求。

(10)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应落实本次评价针对各环境要素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按报告书要求进行环境监测和跟踪评价。

7、总结论

《岳阳港总体规划》的功能定位与《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湖南省内河发展规划》《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一致。规划布局和规模与岳阳市城市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基本协调,规划港口总体布置注重资源整合和功能调整,有序推进了主城区内部分货运码头功能退出,集中布局煤炭、金属矿石等干散货码头和液体散货码头,改善港城关系,从环境保护角度具有积极意义。

经过预测评价,岳阳港总体规划实施的资源需求与岳阳市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港口建设和营运期间的污染物排放在岳阳市环境容量许可的范围内,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显著的不良影响。但长江、洞庭湖等水域是城镇集中用水的主要来源,是江豚、中华鲟等珍稀水生生物的重要栖息地和洄游通道,规划水域内分布有众多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湿地公园等,这些都对岳阳港的可持续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规划应严格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指导和约束本区域岸线的合理开发。

总体而言,《岳阳港总体规划》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港城协调发展,提高交通运输效益,提高岸线资源利用效率,与国家建设“两型”港口的目标一致。在对规划方案进行调整和优化、对岸线功能进行适当修正、解决部分规划不协调问题、严格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各种环境保护措施、提高风险事故应急能力,并有效控制环境污染的基础上,规划的实施不会给岳阳市环境承载力带来较大压力,生态影响和环境污染能够得到有效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岳阳港总体规划》是可行的。

8、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内容

公众可对岳阳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在评价内容是否准确全面、评价结论是否合理及本次总体规划还存在其它环境问题等方面,提出建议或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规划编制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

规划编制单位:岳阳市地方海事局;

联系人:郭志勇  ;电话:13975056782

规划环评单位: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

联系人:胡怡;电话:010-59629478。

9、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