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于2024年9月11对当事人湖南恒立鑫商贸有限公司涉嫌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一案依法进行立案调查。因无法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理听证告知书》(岳市监信听告〔2024〕1号),依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款的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理听证告知书》(岳市监信听告〔2024〕1号).pdf
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3日
责任编辑:岳阳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