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25/2025-2318068
  • 发布机构: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09-25
  • 公开日期:2025-09-2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岳农(渔政)罚〔2025〕37号)

来源:岳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09-25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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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岳农(渔政)罚〔2025〕37号 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的渔具进行捕捞案 杨华   2025年4月5日,在长江岳阳段三江口靠君山一侧水域,使用路亚竿,搭配1个铁板(铁板的一头挂有一个三本钩)进行非法捕捞。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1、罚款3200元。 履行方式:工商银行岳阳市分行东茅岭支行缴纳罚款;期限:15日。
岳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