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长江流域水生生物监测调查工作的通知》(农办长渔〔2021〕2号)及长江“十年禁渔”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年度渔业资源监测评估工作,为洞庭湖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珍稀濒危水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修复等工作的开展提供技术支撑,根据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相关要求,经省农业农村厅批准,由省水产科学研究所在我市湘江尾闾、汨罗江(平江段)、洞庭湖、黄盖湖、集成垸和长江湖南段等水域组织开展水生生物资源监测调查活动。本次东洞庭湖和长江湖南段共分为三个调查小组,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调查组作业人员、水域和日期
(一)第一组组长:袁希平 15211029860
组 员:库倩倩、普金徽、黄家钰、刘源、卢佳骅
作业人员:4名
作业船只:1艘
作业水域:扁山-城陵矶、君山区长江段
作业日期:10.12-10.22
(二)第二组组长:王崇瑞 18390806260
组 员:周月娟、胡玉凤、黄禹、李境钧、刘超等
作业人员:4名
作业船只:1艘
作业水域及日期:
1.湘江段:濠河口-芦林潭(10.22-10.27);
2.洞庭湖:芦林潭-蒙古村、新化沟(10.28-10.30);荷叶湖、营田镇-磊石山、汨罗江口-鹿角、鹿角-扁山(11.12-11.22);
3.云溪区:南洋洲(11.22-11.23);
4.临湘市:黄盖湖(11.2-11.13)。
(3)第三组组长:田璐 19386963299
组 员:石长峰、代子豪、孟乐准、李健宇
作业人员:4名
作业船只:1艘
作业水域:汨罗江平江段(10月20日-10月30日)。
二、作业时间段
下网时间:当日16:00-19:00;
起网时间:次日5:00-9:00
三、科研特许捕捞船只、渔具数量
持有特许捕捞许可证的机动船只3艘;作业网目规格2厘米、6厘米、10厘米、14厘米丝网各2条,共8条(每组4条);网目规格0.8厘米地笼20个(每组10个)。
四、船只和人员标识
每艘船只须悬挂特许捕捞专用旗帜,参加捕捞人员须着科研指定标识专用马甲及救生衣。
五、属地渔政执法负责人
岳阳市(毛志明18973092099)、湘阴县(孙卫星13574017805)、汨罗市(何志伟18073035726)、岳阳县(何辉15507300003)、临湘市(曾金林13973020860)、君山区(戴四新13786056168)、云溪区(甘华龙18173002291)、屈原区(熊凯18274100866)
六、有关工作要求
1.此次监测调查工作,实施行程报备制;实行船只定点停靠、定时出港、定时回港制度,具体停靠地点和出港、回港时间由辖区渔政执法机构和调查组协商确定,杜绝未经批准私自夜捕等行为;调查组要加强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所捕渔获交由当地渔政执法机构依法依规处置。
2.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各属地渔政执法机构要加强监管,及时防范和制止各类干扰或破坏行为,有效保障监测调查工作正常开展。
3.岳阳市洞庭湖江豚保护中心为本次监测调查活动的配合责任单位,派专人参加,对下网和起网等监测调查活动做好摄像、拍照等资料保存工作,全程做好联络、协调和服务工作。
附件∶专项(特许)捕捞证—湘(2024)特002号
岳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12日
附件1:专项(特许)捕捞证—湘(2024)特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