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自然资源督察政策和制度,拟定工作规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重大及跨县市区的督察工作;承担对县市区政府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和有关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市禁违拆违治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