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10/2024-2224760
  • 发布机构:市环保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09-02
  • 公开日期:2024-09-0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湖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岳阳市反馈督察情况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2024-09-02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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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要求,2024年3月13日至4月1日,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岳阳市开展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24年8月30日向岳阳市委、市政府进行反馈。省委常委、岳阳市委书记谢卫江作表态发言,督察组组长唐白玉通报督察报告,岳阳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挚主持。省生态环境厅一级巡视员刘翔和督察组有关人员,岳阳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市直及驻岳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和班子其他领导成员,以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通过视频会议形式列席。

  督察认为,岳阳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扎实推进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和成效。

  岳阳市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深入督察整改现场督办,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截至6月26日,督察组交办的137件群众举报件已办结或阶段办结137件;其中责令整改107家,立案处罚14家。

  督察指出,岳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重要进展和成效,但对标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对标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期盼仍有差距。

  一、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

  思想认识有偏差。对境内新墙河、华容河、汨罗江来水总磷高于洞庭湖总磷问题解决办法不多、措施不硬,效果不明显。对空气质量未达到考核要求,在精准溯源、科学施策、依法治理等方面努力不够。对新建、改建、扩建码头竣工验收把关不严,违规向三家岸电设施建设不到位码头颁发了《港口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证书》。

  落实高质量发展有差距。部分陶瓷企业单位产品能耗较高。21家重点用能单位中只有14家接入省级平台,且其中10家是断开状态。部分重点用能单位未向节能主管部门报送年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个别单位虽报送了能源利用报告,但存在遗漏能源种类、标准煤折算错误等质量问题。

  自然保护地生态破坏问题仍然存在。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17艘趸船违规从事船舶维修并形成聚集区,该聚集区还涉及“东洞庭湖鲤鲫黄颡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洞庭湖口铜鱼短颌鲚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岳阳市东洞庭湖江豚自然保护区”等3个生态环境敏感区。

  部分突出问题整改不力。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和2020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指出的“城市污水管网建设普遍滞后”等问题,部分区域仍采用雨污合流排放方式,或使用临时管网,雨天溢流和破损溢流问题突出。

  二、水环境治理工作有差距

  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不到位。屈原管理区兴旺养猪场死猪尸体未进行无害化处理,私自填埋。岳阳市集中连片养殖池塘面积23万亩,已完成生态化改造及尾水治理面积3.96万亩,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工作仍需持续发力。

  生活污水收集处置存在短板。岳阳市生活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不够全面系统,管网改造不够彻底,污水收集不够到位,城市建成区尚存在管网空白区。临港新区、湖滨、君山区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浓度较低。罗家坡一、二期污水处理厂设计总规模为10万吨,但从2021年起实际处理能力仅7万吨,未达到设计处理能力。

  船舶污染问题突出。岳阳港危化品船舶洗舱站洗舱量与设计能力相差甚远。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不规范,含油污水、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置台账不符,污水去向不明。船舶生活污水直排河湖,监管执法工作乏力,督察暗访期间,发现18艘船舶存在生活污水排入洞庭湖、湘江等环境水体问题,督察人员现场将发现的违法线索交办给相关职能部门,但直至督察进驻,仅立案2起。

  园区环境保护水平不高。岳阳市绿色化工产业园区云溪片区雨污管网存在错接塌陷,雨污分流不彻底,部分雨水排放口晴天有废水排放;园区配套建设的事故应急池容量较小,且长期用于附近两处渗漏废水收集,起不到应急作用。临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杨桥化工园片区未按要求规范建设园区雨水排放口,未设置截止阀,雨水排放口晴天有废水排放;园区未配套建设事故应急池。

  三、大气污染防治不到位

  扬尘污染防治不到位。督察组抽查发现,大部分在建工地扬尘污染防治“6个100%”要求落实不到位,有大面积黄土裸露,场内道路未硬化,土方开挖等作业未落实湿法作业,扬尘污染严重。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不力,抽查发现一些建设项目中存在未编码登记的工程机械,部分低排区内存在高排放机械冒黑烟现象。

  餐饮油烟管控不到位。城区4个灶头以上餐饮行业油烟收集管道及静电处理装置未全面普及,部分餐饮门店与居民区距离过近,没有配套专用烟道,部分油烟净化设施清洗维护不到位、运行不正常,监管缺失。

  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不到位。岳阳市部分中小企业存在废气收集效率低、治理设施运维管理不到位等问题,重污染天气绩效提级需要加强,全市A、B级企业仅3家。现场抽查发现,多家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停运,或未按环评要求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

  秸秆禁烧工作还有差距。秸秆离田率普遍偏低,湘阴县、临湘市2023年秸秆可收集量分别为36.6万吨和27.8万吨,离田量分别为2.8万吨和0.68万吨,离田率较低。2023年9月,华容县因秸秆焚烧管控不力被省督察整改办约谈。

  移动源污染问题突出。岳阳市新能源车占比仅2.75%,公共交通、社会保障和公益事业类新能源车辆占比仅2.8%,汽车尾气排放量相对较大。岳阳市公路货运量占比高,柴油货车通行量大,全市道路拥堵指数较高、移动源排放总量大。

  四、一些生态环境重点领域问题突出

  土壤污染防治存在风险隐患。临湘高新技术产业园老滨江化工园部分企业老厂区拆迁场地遗留生产废水未及时处理,遗留的废旧化工原料吨桶、原料罐、石棉保温材料等露天堆放,环境风险突出。

  矿山生态破坏问题依然存在。岳阳市非煤矿山开采生态修复相关制度执行不严,生态修复工作效果不佳、标准不高,后期管护不力,存在变相盗采滥挖现象。华容县环新建筑垃圾消纳有限公司在未取得行业主管部门建筑垃圾消纳特种许可的情况下,从2021年10月起,以厂区扩建工程为由在周边区域非法盗采石材作为制砂原料,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建筑垃圾处置监管不力。岳阳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能力不足、减量化管理水平不高、建筑垃圾乱堆乱倒乱弃现象严重。城陵矶新港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岳阳楼区、南湖新区、云溪区等均存在建筑垃圾乱堆乱倒问题。

  环境监测数据造假问题突出。部分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在为企业提供环评编制、自行监测、自主验收等服务时存在数据、报告弄虚作假行为,出具的检测报告无法提供原始记录。

  督察要求,岳阳市委、市政府要深入学习、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部来湘调研发现问题整改要求,真学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把握“四个重大转变”“五个重大关系”“六项战略任务”的精神内涵和核心要义,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对产业、能源、运输结构优化调整的倒逼作用,积极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加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深入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有效化解生态环境风险,巩固并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整治,积极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以更高的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更强的责任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对失职失责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严肃、精准、有效问责。对需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或需要提起公益诉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督察强调,岳阳市委、市政府应根据督察报告,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并在6个月内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岳阳市委、市政府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