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9/2025-343778
  • 发布机构:市城市管理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08-19
  • 公开日期:2025-08-1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岳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内设机构

来源:市城管局2025-08-19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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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文书档案、信息公开、政府采购、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公务接待、统计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及办公自动化建设工作;承担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牵头统筹落实省、市等重大项目、重点工作的督查督办和组织协调;负责组织综合绩效考评工作。

  (二)人事科。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干部队伍培训教育工作;负责编外聘用人员的归口管理工作;承担城市管理行政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指导相关人才队伍建设。

  (三)综合调研室。承担城市管理中长期发展战略、政策以及重大问题、重大改革方案的研究;负责文件、报告、讲话等重要文稿的起草和文字综合工作;负责本局政务信息、新闻宣传工作;开展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领域重大问题调查研究与形势分析。

  (四)计划财务审计科。负责编制并指导监督实施年度维护计划、资金使用计划;负责编制部门预算和决算管理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返还工作;负责直属单位法人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系统工程建设预结算的审核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财务指导和财会监督工作。

  (五)信访维稳科。负责信访维稳受理和协调处理工作,负责社会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和国防动员工作。

  (六)政策法规科。负责组织起草城市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市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承担相关法律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负责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的法制审核并组织召开案审会议;负责局本级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和协助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等工作,组织有关听证会,协调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组织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宣传、执法业务培训、行政执法规范制度落实以及行政与司法衔接相关工作。

  (七)执法监督科。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工作;受理行政执法相关投诉、举报,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三项规定”和专项整治方案执行情况;参与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核;组织实施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负责行政执法相关的考评考核;监督、指导城管执法系统车辆、制服、装备器材的规范和管理。

  (八)行政审批科。负责对接承接本行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依法负责权限范围内的行政许可事项审批,统一受理行政许可事项,牵头组织开展现场勘验、评估评审,承担审查、审批、发证、送达、信息统计等工作;负责派驻市政务中心大厅行政审批窗口日常工作;负责数字政务建设和市本级行业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指导、督促县市区开展行业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九)城市管理考评科。负责起草、修订并组织实施岳阳楼区、云溪区、君山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城市标准化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负责起草、修订并组织实施直属单位日常业务管理考核办法;负责市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督查、督办和考核;负责市城区深化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等建设活动以及重大活动的城市管理服务保障工作的综合协调、督查考核;负责新建、改建市政项目竣工验收后的移交接管工作。

  (十)环境卫生管理科。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城市环境卫生政策法规、专业规划、质量标准、技术规范等规范性文件;承担全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收集、转运、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处置设施和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市环卫基础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全市环卫设施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审核和验收,负责社会中介机构或其他组织参与环卫作业服务的资质审验;负责指导县市区生活垃圾收转处置体系建设;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负责编制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专业规划和标准、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协调、指导、考评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和监督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建设。

  (十一)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科(规划技术科)。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市政公用设施维护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受委托的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改造和维护项目工程设计、工程概算的审核和工程实施;负责城市道路、桥梁、城市照明的监督管理;参与市政公用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并负责组织移交工作;参加重点工程可行性方案的论证;负责编制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课题及创新能力建设。

  (十二)园林绿化管理科。负责指导、协调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园林城市建设和动态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园林绿化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技术标准的贯彻执行;承担城市绿线的划定、园林绿化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核和竣工验收等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和市场管理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性质”许可、“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初审及监督实施;承担城市公园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园林绿化建设维护管理综合整治行动;指导、监督市城区内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城市大树的保护与管理;组织开展园林式单位(小区)创建工作,指导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庭院园林绿化工作;承担建设项目异地绿化建设资金和绿化恢复资金核定,并组织城市异地绿化建设工作。

  (十三)燃气和安全管理科。负责燃气的行业指导和监管考核工作;负责燃气行业运营安全监管及应急管理的指导、协调;牵头拟订和监管实施全市燃气发展规划及管理规章;牵头拟订和督促实施燃气行业服务标准;牵头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履行特许经营合同;负责全市燃气企业燃气经营许可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制定城市燃气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拟订燃气行业发展规划及其产业政策措施、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燃气企业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参与燃气事故的调查与处理;负责编制本系统安全生产管理计划,督促落实本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协助查处本系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管理和行政执法。

  (十四)城市容貌管理科。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户外广告有关政策法规,编制并组织实施城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设置规范;负责城市户外广告设置和设施的日常监管,组织实施城市户外广告经营权的拍卖;承担市城区城市广场、人行道等管理范围内公共区域静态交通秩序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市城区公共停车设施建设规划,承担市城区公共停车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市城区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监督工作;承担市城区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的设施、设备维护及管理的日常工作;负责市城区公共自行车、共享单车的行业管理和考评工作。

  (十五)地下管线管理科。负责拟订并督促实施城市地下管线行业政策、技术规范等文件;负责编制并督促实施城市地下管线专项规划。负责岳阳楼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地下管线的综合协调,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审查及排水许可证发放,拆除、改动城镇排水设施审查,排水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并监督实施,地下管线信息管理及动态更新,市政排水设施及雨污泵站的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县市区开展城镇地下管线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纪委)。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机关群团组织的工作。

  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