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市人口普查基层数据质量评估的思考(2011第37期)

来源:人口社会科2011-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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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我市人口普查的阶段工作部署,我市已经结束了数据处理第一阶段的工作,圆满地完成了主要数据汇总并发布了《岳阳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目前,我市12个县市区正在进行基层数据汇总及评估。基层数据质量评估的科学性,是决定我市人口普查整体数据质量高低的关键。

  因此,应结合实际、按照科学的工作思路,着力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

  1、制订方案。明确县市区人口普查数据质量评估的组织机构、领导责任、工作重点、部门协调、宣传引导、后勤保障等内容;明确县市区人口普查开展数据质量评估的时间、对象、范围、责任、目标以及成果发布与报告的方式。

  2、建立机构。为确保县市区人口普查数据质量评估工作顺利进行,需要以当地政府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名义建立组织机构,并将调研、协调、宣传等主要任务科学分解,应当由政府有关领导任组长,统计部门主要领导为办公室主任并开展日常工作,成员由宣传、统计、发改、公安、计生、教育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3、公开透明。要在加强当地主流新闻媒体协调的基础上,及时把当地人口普查数据质量评估方案、机构、任务、监督以及评估方式,在当地网络、报刊、电视上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4、明确责任。当前,要在明确县市区人口普查数据质量评估思路和方式的基础上,切实明确参与当地人口普查数据质量评估的部门人员和责任,要求公安、计生、教育等部门分别提供有关调研数和部门资料,并指导基层完成人口普查数据质量评估任务,使当地人口普查数据质量评估工作,公开透明、部门参与、党政重视、程序规范、社会认可,成为推动统计“四大工程”建设与改革发展的重要环节。

  二、按照科学思路规划,强化落实

  1、自评完善。应当以乡镇为基层单位,在开展调研的基础上,进行人口普查数据质量自我评估,科学界定本乡镇人口普查登记的成果与误差,并结合计算机汇总的乡镇总户数、总人口以及人口流动、老龄化、性别比等主要指标进行对比分析。

  2、联评核实。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协调宣传、公安、计生、教育等部门,适时召开地方人口普查数据质量评估联席会,对基层和本级人口普查登记得到的主要指标进行核实、界定并备案。

  3、验收公开。要在切实开展了地方人口普查数据质量自己评估、联评核实备案的基础上,以规范的方式书面请示,上级人口普查数据质量评估办公室验收核实,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当地人口普查数据质量评估工作的公众性。

  4、由下而上。为使地方人口普查数据质量评估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务实,应当推行由下而上的数据质量评估运行机制,以县、乡两级为基础,市级审定的方式开展人口普查数据质量评估工作。县、乡两级评估工作应在主要数据发布前完成,并出具人口普查数据质量评估报告,这样有利于改变普查数据质量评估中人为误差、上下有怨言、公众质疑的现象,切实提高当地人口普查数据的公众性、客观性和真实性。

  三、把握主要数据对比,确定参数

  多年来,基层对各项普查数据质量的评估积累了一定经验,也存在一些争议和问题,为提高当地人口普查数据质量评估的科学性与现实性,县市区人口普查办公室必须确定人口数据质量评估的参数。

  1、有调研数。基层统计要把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扶贫脱贫帮困、统计基础建设与当地人口普查数据质量评估有机结合,有计划地对所在地1/6的乡镇、1/20的普查区、1/30的普查小区的人口普查登记情况进行调研,以此推算乡镇和县市区级总户数和人口登记结果与误差,为当地人口普查数据质量评估提供科学依据。

  2、有历史数。应当从县市区统计年鉴中,整理得出区域性总户数、户籍人口、常住人口、老龄化、性别比等人口的变化参数,为当地人口普查数据质量评估提供参考。

  3、有部门数。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筹安排与协调下,由公安、人口计生、教育、卫生等部门提供户籍人口、流动人口、入学儿童、出生与死亡等人口信息作为评估参数之一。

  4、有抽查数。各县市区在人口普查事后质量抽查中,得到了一些户记录、人记录信息,在进行区域性人口普查数据质量最终评估的过程中,要把事后质量抽查资料作为当地数据质量评估依据使用。

  5、有快速汇总与光电录入数。科学技术是提高人口普查数据质量的保障,总户数、户籍人口、常住人口等主要指标,快速汇总与光电录入已经基本成形,在开展当地数据质量评估中,要在做好保密工作的同时,科学运用于当地人口普查数据质量评估工作。

  当前,要切实从“调研数、历史数、部门数、抽查数、快速汇总与光电录入数”等方面,建立科学的人口普查数据质量评估机制,以加权或简单平均方法,推算出区域性户数、人口等有关系数,作为地方评估人口普查数据质量的科学参数,切实提高基层在人口普查数据质量评估中的科学性。

  四、综合分析结构数据,把握重点

  各县市区开展人口普查数据质量评估应当把握以下五个重点:

  1、人口总量。要通过自下而上的逐级自评、联评、请示验收后,以县市区人口普查数据质量评估小组办公室名义,科学界定本地人口普查总户数、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等主要指标区间及有关系数,为对外发布人口普查主要数据作技术和舆论导向的准备。

  2、人口结构。要在县市区人口普查数据质量评估中,切实通过“调研数、历史数、部门数、抽查数、快速汇总与光电录入数”的综合分析运用,科学界定地方人口普查数据中的男性人口、女性人口、文盲人口、劳动力人口以及老龄人口区间与系数。

  3、人口分布。为加快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农业发展速度,县市区人口普查数据质量评估与资料开发利用,应当在创新思路和观念的基础上,科学界定人口迁徙方位、主要集居地、农民工住房等变化趋势,为本地城镇化建设、发展现代工业、现代农业提供决策依据。

  4、人口素质。县市区人口普查数据质量评估与资料开发工作,要为当地党委政府提供本地区:初中文化程度、中技高中文化程度、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数及比重,为加快转变地方经济发展方式、推进改革与科学发展提供人才资源保障。

  5、人口流动。要着力研究本地人口跨乡镇、跨县、跨市等行政区域流动的数量、成本、就业、创收、交通、住房等情况,分析研究他们在推动本地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建设中的作用与发展潜力。

  五、出具质量评估报告,公开结论

  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统计“四大工程”中,县市区统计部门要在切实转变观念的基础上,把本地人口普查数据质量评估的过程作为宣传统计,争取本地党委政府更加重视和支持的重要渠道。

  1、要把人口普查数据质量评估结论及时报告当地政府。以对历史和人民负责的态度,把当地人口普查数据质量评估方式、参数、程序以及主要指标区间,由各县市区人口普查办公室作出科学的界定,以规范的机密文件及时书面报告政府有关领导,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及时作出审核批示,为人口普查数据质量评估的客观性、公正性提供保障。

  2、要把人口普查数据质量评估结论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开展人口普查数据质量评估,目的在于使我市人口普查得到的主要信息更加真实、科学,能成为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的依据并经受历史的检验。因此,必须把县市区人口普查数据质量评估的方案、原则、流程、方式、重点、结论以及面临的困难、问题和工作建议,以规范的机密文件及时报告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对本地人口普查主要指标,由人口普查办公室作出科学的界定后书面上报。

  3、要把人口普查数据质量评估结论适时向社会公开。各县市区人口普查数据质量评估办公室,要以当地政府人口普查数据质量评估小组的名义,向社会公众发布本地区人口普查数据质量评估方案、机构、时间、任务、目标、责任、流程以及数据质量评估的方式和重点,并接受社会监督;要将人口普查数据质量评估结论,报经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当地政府审核批示后,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有选择性地适时由当地政府网站、报刊、电视向公众发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为推动数据质量评估有效开展,我市将县市区人口普查数据质量评估结论,作为评选人口普查先进集体或个人的依据之一,从而进一步深化落实人口普查资料开发、统计改革创新、基层基础建设,以及统计“三个提高”与“四大工程”建设,进一步发挥基层统计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