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华容县妇女儿童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按照省、市“两个规划”既定目标任务,全县妇女儿童“两个规划”统计监测工作进展顺利,各成员单位群策群力,积极贯彻落实“两个规划”目标任务,着力解决妇女儿童事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使我县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权益和儿童的生存、保护、发展得到进一步保障,妇女儿童事业总体呈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基本状况
2018年,全县经济保持平稳健康有序发展,社会事业取得新的进步,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社会民生进一步改善,“两个规划”主要指标平稳向前。2018年,全县共有人口73.63万人,女性36.23万人,其中育龄妇女人口(15-49岁) 12.26万人;全县实现人均地区生产总值46770元,比上年增长1961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449元,比上年增长8.2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464元,比上年增长8.80%。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全县妇女儿童事业全面进步提供了坚实基础。
1.妇儿健康状况稳步改善。华容认真贯彻落实“两个规划”和《母婴保健法》,巩固发展妇幼保健事业,努力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全年医疗卫生支出达5.75亿元,比上年增长4.55%。落实和完善妇幼保健措施,加强孕产妇保健管理,提高妇女保健水平,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均达100%。加强儿童保健、疾病控制、计划免疫工作,推行科学喂养,提高儿童健康水平。2018年,住院分娩率、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均达到100%。到2018年底全县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已达95.34%,同比提高0.2个百分点;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为0;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2.85‰;人口自然增长率4.91‰。儿童卡介苗接种率、百白破疫苗接种率、脊髓灰质炎疫苗接种率、含麻疹成分疫苗接种率真、乙肝疫苗接种率、流脑疫苗接种率、乙脑疫苗接种率、甲肝疫苗接种率分别接种率达99.14%、97.59%、97.62%、97.48%、98.25%、97.55%、97.50%、97.38%,均符合规划目标。
2.妇儿教育程度稳步提高。2018年政府加大对教育经费的投入力度,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7.63亿元。全面普及了九年制义务教育,小学适龄女童净入学率达100%,初中女童毛入学率达100%,小学辍学率为0,杜绝了小学适龄女童失学,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9.6%,妇女接受职业技术教育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比例明显提高,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11年,比上年增长2.80%,妇女、儿童获得了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1)儿童早期教育科学化、规范化。2018年,全县共有在园幼儿1.52万人,其中女童0.71万人,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100%,全县初步形成托幼一体化和教育机构、社会力量、家庭多元化办学的格局。幼儿教育基本实现社会办学和私人投资办学。⠼/span>
(2)重视特殊群体妇女儿童教育。一是采取措施,认真解决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子女入学问题。二是大力发展特殊教育,保障残疾儿童与其他儿童同时享受义务教育,2018年特殊教育在校学生348人,其中女生112人。三是加大了对残疾儿童和贫困儿童的捐资助学力度。四是关心贫困和留守儿童。在“六一” 和春秋季开学期间,县相关部门多次组织开展慰问贫困、留守儿童活动,使贫困家庭、贫困儿童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3.妇女参政议政能力稳步加强。2018年,我县不断加强对女性人才的选拔、培养工作,努力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水平,妇女参政程度不断提高,女干部队伍稳步发展。县级党委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100%,县级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100%,县级政府工作部门女领导班子配备率34.48%。村委会委员数、居委会委员数和村委会主任中女性的比例分别占45.16%、52.94%、2.48%,妇女参政议政能力进一步增强。
4.妇女就业和社会保障水平稳步上升。华容县委、县政府按照“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指导思想,积极引导妇女转变择业观念,广辟就业门路,千方百计拓宽妇女就业空间,积极促进妇女就业和再就业工作。2018年全县就业人员41.53万人,其中女性新增就业人员占比52.4%。女性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和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2.53万人、21.73万人、1.00万人、32.96万人、0.98万人和2.41万人。为促进全县妇女就业和再就业,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拓宽妇女就业渠道,开展各种类型的就业培训班、举办春季专场招聘会,有力促进了城乡女性劳动力转移就业。
5.妇儿权益维护力度稳步加大。全县政法系统认真贯彻“两个规划”要求,加大对《婚姻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对妇女儿童的不法侵害,妇女儿童人身安全保障得到提高,涉及妇女儿童案件发案率呈明显下降趋势。2018年破获强迫、引诱、容留妇女卖淫案件4件,较去年减少33.33%;被拐卖妇女案件为0件。
6.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逐步改善。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重88.34%,比去年增长4.79个百分点,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为88.34%,比去年增长4.59个百分点,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为99.61%,比去年增长6.2个百分点,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2.60%,比去年增长2.1个百分点。城市污水处理率98.25%,比去年增长0.55个百分点。建有儿童之家的社区达11个,比去年增加5个。文化、公安、城管等部门定期联合开展网吧专项整治,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逐步改善。
从2018年“两个规划”统计监测结果来看,妇儿“两个规划”实施情况整体良好,但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约,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1.未成年人犯罪率有所增加。2018年青少年刑事案件作案成员占全部刑事案件作案成员的比重2.10%,比去年增长0.82个百分点。
2.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有所上升。儿童在生存、保护和发展中,生存是第一位。2018年,全县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2.85‰,婴儿死亡率1.95‰,虽在目标规划值内,但比去年分别上升0.36、0.11个千分点。
3.妇女就业形势不容乐观。一是就业压力增加。目前,我县就业岗位特别是劳动力密集企业的岗位几乎达到饱和,且在短期内不会增加,妇女就业面临很大的压力。二是再就业困难。绝大部分妇女想在家乡重新找一份工作,由于文化程度低、技能单一,再就业难度相对较大。特别是受传统观念的影响,绝大部分妇女情愿呆在家里闲玩,也不愿意从事保姆、钟点工一类的家政服务工作。
4.妇幼保健工作仍需加强。妇幼保健基础不够坚实,妇幼卫生队伍整体素质偏低。部分乡镇妇幼保健队伍不稳定,妇幼保健职能弱化,重临床、轻保健,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造成职能“错位”、“缺位”。乡村妇幼保健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得不到有效提高,不能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保健需求。
三、对策和建议
发展妇女儿童事业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协调配合,为进一步实施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促进全县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真正使各项目标落到实处,提出如下对策和建议:
1.强化政府及各成员单位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做好查漏补缺工作。离“两个规划”考核验收的时间还剩下最后两年,各监测指标责任单位要对照近年来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找准短板和不足,制定改进措施,做好查漏补缺工作。一是对前几年已达标而近年来又掉下来的指标,要进行认真分析,查找数据下滑的原因,争取早日达标。二是对经过后几年的努力预期可达标的指标,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调研,找准问题症结,制定年度目标,确保预期达标。
2.强化宣传,提高妇女儿童自我保护意识。一是在全县范围内积极宣传“两个规划”的目的和意义,让全社会都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积极参与配合此项工作的开展;二是广泛宣传卫生知识和计划生育知识,使群众充分了解到改水、改厕、婚前医学检查、孕妇产前医学检查、住院分娩、新法接生等各方面的知识,增强广大群众卫生观念,努力提高妇女儿童自我保护意识和保健能力;三是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消除性别歧视,树立男女平等的思想,确保性别比例协调发展,让全社会充分了解妇女儿童所拥有的权利,积极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3.强化技能培训,搭建就业平台,加大促进女性就业。
一是加大妇女培训力度,将妇女技能培训与企业需求紧密结合起来,提高妇女就业成功率。二是加大妇女就业的动态管理和服务力度,加强对妇女就业愿望和基本情况的掌握及服务,合理引导妇女转移就业或就近、就地就业。三是加大对妇女创业就业政策扶持,实施积极的女性就业政策,在落实就业援助、免费职业介绍和社保补贴、培训补贴等扶持政策中,扩大女性援助范围。四是加大对妇女正面宣传引导,引导妇女积极应对,激发妇女的创业热情,用自主创业实现人生价值,以创业带动更多人就业。⠂
4.强化妇幼卫生保健工作,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加大基层妇幼保健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妇幼卫生人才培养投入。在农村卫生院改造项目中,把产科建设作为改造项目重点,大力改善妇幼保健工作条件,健全妇幼保健三级网络建设。结合卫生事业单位改革,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妇幼保健机构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提高妇幼保健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加强妇幼保健人员,特别是农村妇幼保健人员的培养、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妇幼保健人员队伍素质,为妇幼保健工作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5.强化妇女法律保护,严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span>一是建立健全法律制度,严厉打击侵犯妇女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活动。二是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打拐”、“禁娼”、“禁毒”的工作力度。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提高警惕,增强自我防范能力,减少拐卖妇女、儿童、卖淫嫖娼及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三是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参与,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父母要做好子女的引导、教育工作,禁止在中小学附近开办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严禁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毒害未成年人的读物、音像制品或电子出版物等,净化文化市场和社会环境。
6.强化儿童教育,保障教育经费投入不减。全社会要高度重视儿童教育,不断改善幼儿园、小学、初中、特殊教育学校条件和基础设施建设,从经费上支持和促进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为全县儿童教育事业的发展奠定良好的物质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