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条河流要有‘河长’了”,习近平主席在2017年新年贺词中指出。
2016年、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确定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任务表、路线图。五年来,河湖长制在实践中焕发出强大生机活力,河湖面貌实现历史性改变。
“五年来,河湖长制从建机立制、责任到人、搭建四梁八柱的1.0版本,到重拳治乱、清存量遏增量、改善河湖面貌的2.0版本,目前已进入全面强化、标本兼治、打造幸福河湖的3.0版本。”12月22日,水利部副部长魏山忠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五年来的实践充分证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完全符合我国国情水情,是河湖保护治理领域根本性、开创性的重大举措,是一项具有强大生命力的重大制度创新。
河湖面貌发生历史性改变
五年来,各地河湖长积极履职尽责。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政一把手全部担任总河长,带头巡查暗访,指导督促解决重大问题;省、市、县、乡四级河湖长年均巡查河湖约700万人次,组织实施“一河(湖)一策”方案,组织开展破坏河湖突出问题整治行动,推动部门协调联动、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联防联控;村级河湖长(含巡河员、护河员)守护河湖“最前哨”,也是“最后一公里”,及时发现、上报问题,解决力所能及的问题。
河湖管理保护新局面带来河湖治理新成效。魏山忠透露,河湖乱象得到有力遏制——水利部组织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全国共清理整治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四乱”问题18.5万个。以长江、黄河、大运河等为重点,组织实施岸线利用项目、固体废物、非法矮围、取水口、河道采砂等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历史遗留河湖问题大规模减少,重大问题基本实现零新增。
资源管控明显加强——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加快确立河湖生态流量和保障体系,黄河流域水资源超载地区暂停新增取水许可,严格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管理,严控河湖水资源和岸线开发利用强度。2020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当年价)用水量为57.2立方米,与2016年的81立方米相比,降幅明显。
生态环境持续复苏——水利部实施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试点县建设,改善河湖连通性;深入推进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治理,有效缓解地下水超采局面;持续开展生态补水和生态修复,实现黄河干流连续22年不断流,黑河下游东居延海连续17年不干涸,水环境质量显著改善。据生态环境部监测数据,2020年全国地表水Ⅰ~Ⅲ类水水质断面比例达到83.4%,比2016年的67.8%上升15.6%。
此外,9个省份出台河湖长制地方性法规;首次完成全国第一次水利普查名录内的河湖(无人区除外)管理范围划界公告;重要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河道采砂规划加快批复;河湖管理保护逐步实现规范化、常态化。
打造更多健康美丽幸福河湖
成效显著,仍步履不停。“十四五”时期,河湖长制3.0版本是何模样?河湖长制如何从“有名有责”到“有能有效”?
魏山忠指出,要在落实河湖管理保护属地责任的基础上,尊重河湖流域性的自然规律,更加注重河流的整体性和流域的系统性,强化流域统筹、区域协同、部门联动。在大江大河流域建立完善省级河湖长联席会议制度,以流域为基础单元,强化最高层级河湖长的第一责任人责任,由最高层级河湖长统领分级分段(片)河湖长,变“分段治”为“全域治”,破解有的河道目前还存在的只治城区不治郊区、只治上游不治下游、只治局部不治整体的问题,做到全流域统筹、点线面结合。
同时,要标本兼治。治标,即以河流为单元,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继续推进长江、黄河、大运河、华北地下水超采区等重点流域或区域河湖清理整治,并向中小河流、乡村河湖延伸,延伸到“最后一公里”,包括农村小微水体,将清理整治从一个点推向整条河、全流域。治本,即完善体制机制法治管理,强化流域规划约束,开展河湖健康评价,滚动实施“一河(湖)一策”方案,严格河湖水资源和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
“要打造幸福河湖。‘十四五’期间,通过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各项任务,保障河道行洪畅通,保障河湖水生态空间完整,复苏河湖生态环境,维护河湖健康生命,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健康美丽幸福河湖,助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将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河湖长制工作实效的唯一标准,让河湖管理保护意识深入人心,使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为。”魏山忠说。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