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岳阳水利网站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岳阳市水利局联系(地址:岳阳楼区琵琶王路240号,邮编:414000,电话:0730-8092145)。
一、概述
为进一步加强水利政风、行风建设,规范和推进局政务公开工作,优化水利政务环境,推进依法治水、科学治水,根据《条例》和市政务公开办的要求,我局以深化水利改革为契机,紧贴水利工作实际,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及监督保障措施,积极探索,注重实效,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提高机关行政效能。
1、组织机构建设情况。我们一直把政务公开作为建设勤政廉洁机关的重要措施和环节。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局属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行政审批科,具体负责政务公开事项的实施,负责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办理,对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正文专题听取局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具体工作,明确分管局领导并公开。将政务公开纳入2020年度水利重点工作,作为对局内设科室和二级机构的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岳市水利〔2020〕117号),同时在政府网站上公开。
2、加大公开力度,加强解读政策。按照重要政策出台后,相关解读材料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开的要求,加大政策解读公开力度。全面建立河长制湖长制,紧紧围绕“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工作目标,全面完成了省级河长下达任务及河长制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3、关注民情民意,积极回应关切。认真做好涉水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的回应工作,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举办新闻发布会,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发布权威信息。今年共接受“12345”市长热线工单7单,都能及时依法向市民回复和解决有关诉求。
4、积极主动公开,推动决策落实。按照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的标准,对照政务中心信息公开目录要求,做到一一对应,所有内容全部在市水利局网站进行公开。包括机构信息、机构职能、领导成员分工、内设机构、政策文件、规划计划、人事信息、资金信息、应急管理、工作动态、通知公告、重大决策、重大建设项目等方面的信息,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准确、及时、全面公开规范性文件,权力、责任、准入清单,做到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事务,全部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如针对今年新开展的河长制工作,设立河长制专栏,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信息。2020年,在市水利局网站上共发布政府信息 454条,其中水利新闻209条。
5、落实依申请公开,提供咨询服务。网上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畅通,我局的8项水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服务指南(含受理部门、联系电话、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投诉电话等信息)、申报材料清单及固定材料模板均已在我局门户网站“网上办事”栏进行了公示。依法依规办理公众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超期办理情况,无行政复议、诉讼等案件。同时,在市政务中心水务窗口提供查询、咨询、投诉等相关服务。
二、“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推进
1.一如既往做好窗口日常服务工作。2020年水利窗口继续优化服务,工作零投诉,受到政务中心和群众一致好评。全年共办结受理件188件。其中,即办件10件,联办件51件,行政许可承诺件71件,征询件32件,非行政许可服务件24件,共“一票制”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59.10万元,共在市政府中介服务超市网络平台审核涉水中介机构38家,共组织现场踏勘40余次,组织召开水行政许可技术论证报告专家评审会40余场,抽取专家200余人次,发放专家评审费约8.91万元。同时,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顺利完成了9月底的全国优化营商环境测评迎检工作,主要是配合市住建局完成建筑许可指标的测评。期间,先后召开调度会和培训会20余次,报送相关佐证资料10余次。
2.积极探索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相分离制度。为进一步优化事项办理流程,积极探索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相分离制度,制定印发了技审分离实施方案(岳市水利办﹝2020﹞59号),将技术审查从行政审批流程中分离出来,提前开展技术审查。技术审查时限按照《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指南(第三版)》设定为30个工作日(其中,组织召开评审会4个工作日,报告修改26个工作日)。同时,制定印发了各事项技术审查实施细则(岳市水利办〔2020〕85号),明确了审查标准。技术审查完成后,再进入行政审批环节,将审批流程优化为:受理、审查、决定、办结,对应时限分别为1、3、1、1个工作日,总时限为6个工作日,在省级10个工作日的基础上再压缩了4个工作日,优化后的流程更精简,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快捷。
3.积极推进区域评估、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制。按照去年印发的《关于加强水土保持、水资源论证和涉水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区域评估工作的通知》(岳市水利函〔2019〕127号)要求,积极指导县市区园区开展涉水事项区域评估。目前,各园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已经省厅批复完成,临湘市中非经贸产业园(孵化基地)项目已享受区域评估成果。同时,按照《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和申报材料清单(第一批)》(湘工改办〔2020〕3号),积极落实全省统一的告知承诺制,特别是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即来即办(岳市水利办〔2020〕75号)。目前已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告知承诺件13件。对于征占地面积小于5000平方米且挖填土石方总量小于1000立方米的建设项目,通过核备项目用地红线图和主体设计工程量,水土保持方案实行容缺审批制,由建设单位自行做好水土流失工作。
4.继续加强对涉水审批中介服务的监管
为规范涉水审批中介服务市场秩序,按照《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实行中介机构服务成果质量评定、服务限时、群众评议和违规中介机构“黑名单”等制度,对报告编制单位按照《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息信息管理办法》要求,实行“重点关注名单”和“黑名单”管理制度,即对一年内出现2次因编制质量问题未通过技术审查等不良记录行为的编制单位,按程序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对在“重点关注名单”公开期内再次出现2次以上不良记录行为的,按程序列入“黑名单”,报省水利厅和市政务中心后,列入水利建设监管服务平台和市政府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黑名单”进行整改,整改期内不再受理“黑名单”中介机构编制的技术报告,以此倒逼和督促中介机构提升服务水平。此外,为解决中介服务难题,11月25日,还组织部分中介机构召开水行政审批中介机构专题座谈会,共同协商解决中介服务超时难题,明确中介服务要求。
5.逐步加强对县市区审批工作的指导。随着改革的推进,各县市区也先后成立审批股。为提高审批权限下放后县市区的审批承接能力,我们逐步加强对县市区审批工作的日常指导。全年电话回复县市区审批工作咨询300余次,向县市区分享审批相关资料50余次,并通过建立全市审批工作沟通微信群共同探讨审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12月上中旬,还分批赴各县市区现场指导审批工作,对县市区工改工作推进情况、审批流程优化、区域评估成果运用情况进行现场了解和指导,并对各县市区审批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进行探讨和指导。12月29日向各县市区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水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促进全市水行政审批工作的整体提升。
6.持续推进窗口工作人员廉政教育。窗口三名工作人员均能够拥护党的领导,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发挥党员示范岗的先进性,以身作则,严格自律,热心耐心服务,持续传承窗口廉洁执政理念,坚决杜绝“吃、拿、卡、要”行为,即便是群众真诚的谢意,也能够婉言谢绝。特别是我局《专家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以来,行政审批科人员从不参与各级水利系统组织的审查会,从源头上切断了与项目单位及中介机构的利益关联,保证了审批工作的廉洁公正。正是凭借这种过硬的服务作风,水利窗口在市政务中心、市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办事群众心中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形象,也使得我局在市委“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巡察和回头看中能够顺利过关。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公开的主要类别。经认真梳理工作职能,对网站建设进行改版、修订,确定公开内容有:机构概况、政务公开、网上办事、互动交流、水文化、通知公告、水利新闻、县区动态、防汛抗旱、水利建设、水利新闻、县区动态、建议提案、依法治水、水利舆情等栏目,以及文明创建、“全面推行河长制”、水周宣传、科普中国、河道采砂等专题。
2、公开的主要内容。据统计,截至12月31日,今年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700余条,较多的有水利新闻209条,县区动态245条,防汛抗旱信息65条,建议提案15条,依法治水25条,通知公告28条,专题栏目127条。
3、公开的主要形式。在办公大楼专门设立了政务公开栏,对干部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定时在政务公开栏上公示。办公大楼一楼电子显示屏每天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相关资讯,微调岳阳水利网,设立了十二个版块八个专题。所有审批项目均在湖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和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信息系统上公开运行,接受社会全过程监督。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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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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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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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55 |
18 |
73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3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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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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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 |
10 |
13 |
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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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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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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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2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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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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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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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1 |
12990000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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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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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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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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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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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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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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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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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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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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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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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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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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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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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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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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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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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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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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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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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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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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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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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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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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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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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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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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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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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年度我局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等方面取得新的成效。但对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需求,水利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公开便民性有待提高等问题。2021年,我们将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按照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配合市政务中心完成“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工作,接受社会监督。二是优化市水务局网站的服务功能,扩大信息发布的覆盖面,提升信息的时效性,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