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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水利局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截至2025年8月)
编稿时间: 2025-08-19 15:31 来源: 岳阳市水利局
 
岳阳市水利局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截至2025年8月)
序 号 部门名称 收费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收费项目 收费性质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收费标准 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 政策依据 备注
1 市水利局 本级 政府部门 水土保持补偿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资金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预防及生态系统修复 1、一般性建设项目1.0元/平方米。
2、开采矿产资源的:建设期间1.0元/平方米; 开采期间0.7元/吨。
3、取土、挖砂、采石及烧制砖、瓦、瓷和石灰,1.0元/立方米。
4、排放废弃土、石、渣,1.0元/立方米。
政府制定:
省发改委、省财政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关于印发《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4〕8号);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综〔2014〕49号);关于发布湖南省水利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1〕473号);关于修改部分文件条款的通知(财税〔2023〕9号) 由税务部门代征
2 市水利局 岳阳市长江洞庭湖水利事务中心 事业单位 市本级水利建设基金 政府性基金 用于水利建设的专项资 金,专项用于:大江大河 主要支流、中小河流、湖 泊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
固;城市防洪设施建设; 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重 点水土流失防治工程建  设;农田水利、农村饮水 和节水改造工程建设;水 利工程维修养护、更新改 造及项目前期工作;防汛 应急度汛;水利科技教  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 其他水利工程项目。
(一)从地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和 行政事业性收费中提取3%.应提取 水利建设基金的政府性基金和行 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车辆通行 费、用地管理费、城市基础设施配 套费、森林植被恢复费、耕地开垦 费、排污费、城市污水处理费。
(二)从河道采砂权出让价款、政 府出让矿产资源探矿权和采矿权 取得的矿业权价款中提取3%。
(三)从城市维护建设税中按不低 于15%的比例划转水利建设基金。
(四)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按生产、经营收入的0.6‰缴 纳水利建设基金。
(五)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单位和个人,按应缴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 用费的10%缴纳水利建设基金。
政府制定:
省人民政府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水 利建设基金筹集和 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发〔2011〕27号);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湘财综〔2011〕45号);财政部关于民航发展基金等3项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72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继续征收水利建设基金的通知(湘财税〔2021〕5号) 执收单位: 市财政局  市税务局
3 市水利局 岳阳市铁山供水工程事务中心 事业单位 铁山原水费 经营服务性收费 提供水源 0.41元/m3(按取水量计征) 政府制定:
市发改委
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市城区供水终端水价中水资源费和铁山原水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岳发改价调〔2013〕4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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