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第12号总河长令签发: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专项行动
来源:市水利局   2021-09-13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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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市委书记、第一总河长王一鸥,市长、总河长李爱武签发总河长令《关于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专项行动的指令》,即日起至今年底,在岳阳市境内洞庭湖、湘江、黄盖湖、长江及四口等水系河湖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专项行动,建立入河排污口档案。各县市区总河长为排查工作的总负责人,各级河湖长牵头负责责任河湖(河段)内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各地各单位按照《岳阳市重点河湖入河(湖)排污口排查建档工作方案》,做好各项工作。市生态环境局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制定督促检查计划,按照工作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相关监督检查工作;市河长办将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考评和真抓实干激励县推荐的重要依据,对排查建档工作进展实行月调度;市“洞庭清波”办对履职不力、进展迟缓、弄虚作假等问题突出的,采取通报批评、约谈问责等措施确保按期完成排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