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水务局对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26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市水务局   2015-11-27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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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河道采砂规范化管理工作

按照省政府河道采砂实行“政府主导、水利主管、部门配合”的总体要求,我市自2011年底开展了为期二年的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对各类违法违规采砂乱象进行了严厉打击整治。2013年4月10日,我市正式实行河道采砂全市统一管理,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出让、统一许可、统一执法、统一收费、统一票据、统一考核、统一分配”的“九统一”和“省决策,市监管,县负责”的管理模式。我们规范化管理措施主要有七个方面:

1、启用采运票据。全面启用由我局监制的“岳阳市河道砂石采运凭证”,作为全市砂石采挖、销售、运输和结算的唯一凭据。同时,安排专人专职票据的统计和分析,及时发现并严厉查处采运票据使用中存在的各类问题,确保各采区严格按照核定产量控量开采。

2、实行旁站监管。根据《岳阳市河道采砂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我市洞庭湖区所有采砂船共计选派了183名旁站监管员进行24小时值守,确保了采砂船舶严格按许可作业范围、许可作业时段进行采砂作业。

3、开展联合执法。2014年8月份前,我局在湘阴县铁角咀和岳阳楼水域临时设立了二个河道采砂稽查点,联合地方海事部门对出境运砂船进行采运票据稽查,严处无票运砂行为。8月份以后,我局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调整稽查模式,抽调了9名干部参与全市水上交通安全联合执法及采运票据稽查工作,在配合地方海事部门对洞庭湖区水上交通运输进行巡查执法的同时继续开展票据稽查工作,实时掌握各采区开采总量,确保“控产量”开采。

4、监控采砂过程。先后投资300余万元在全市99条采砂船上安装了北斗定位系统和远程视频监控信息系统,基本实现了对采砂船24小时全天候定位监控、开关机时间监控、采砂数据自动分析生成报表、违规采砂行为自动记录上报、远程视频监测等,进一步确保了“控时段”、“控范围”开采。同时,我局还安排了45名干部进行监控协班。

5、开展督查巡查。为进一步加大违法违规采砂行为打击力度,我局成立了夜间禁采督查组,抽调了80名干部在20:00至次日6:00的禁采时段进行不间断督查巡查,累计派出督查巡查人员600人次,并先后开展了五次大规模的夜间禁采督查行动和五次清船行动,有力震慑了夜间偷采盗采和超船数生产行为的发生。

6、严处违约行为。在我们现行法律法规对非法采砂行为尚未制定处罚标准的情况下,我们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将各类违法违规采砂行为在出让合同中进行界定,明确违规处罚标准,每查实一起“超时段、超范围、超船数”等违法违规采砂行为,至少处以10万元/次的罚款,有力打击了各类违法违规采砂行为。

7、严格考核考评。为确保将县级日常管理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市政府在2013年11月8日出台了《岳阳市河道采砂管理目标考核工作方案》,对各相关县(市)河道采砂管理工作采取了季度考核计分、年度综合考评的方式,对各类违法违规采砂行为及河道采砂管理具体工作进行了层层细化,明确了扣分和加分的项目及标准,进一步加强了对县级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领导。 

二、涉砂矛盾调处工作

1、合同约定生态破坏责任。在新一轮出让之前,汨罗、岳阳、湘阴均就河道采砂可能对渔类、水生态等造成的影响进行了科学评估论证。同时,各县市在与砂石公司签订的出让合同中明确规定,砂石公司应当按规定清除因采砂作业留下的尾堆及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其他障碍物;必须保护采区内的生态环境,采砂船只不得污染采区水质和破坏渔业资源,由此造成的损失概由砂石公司负责赔偿。

2、积极妥善调处涉砂纠纷。各涉砂重点县市高度重视渔砂、苇砂矛盾调处工作,指派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专门负责矛盾调处,督促砂石公司及时赔付渔民和芦苇承包人经济损失。同时,县级政府专门为渔民埠头问题、苇洲补偿安排预算。截止目前,湘阴县、汨罗市、岳阳县共支付相关补偿费用近一亿元,维护了河道采砂正常秩序。

3、依法依规及时清理尾堆。根据合同约定,各砂石公司均依法依规依程序对采砂遗留的尾堆进行了及时清理。同时,湘阴县、汨罗市、岳阳县砂管部门多次向省、市航道管理部门递交疏浚河道请示,经批复同意后,对采砂造成淤积的河床进行了及时修复。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河道采砂规范化管理力度,实现东洞庭湖河道采砂、渔业、苇业和水生态环境相互协调可持续发展。

再次感谢你们对水务工作的支持。



                                     岳阳市水务局    

                                     201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