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提案”中提到的关于汨罗至屈原区交口处汨罗江段大堤出现的问题,我局组织汨罗市水务局和屈原区水利局到实地进行了调查,情况与提案描述基本一致。该段大堤长1.5m,属于洞庭湖蓄洪垸屈原垸堤防中的东堤屈原段桩号1+300~2+800。根据《湖南省洞庭湖区蓄洪垸堤防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屈原垸)》中的内容,该段大堤设计为堤身充填灌浆,其路面为防汛道路,路面采用泥结石路面。屈原垸已于2010年列入了屈原垸蓄洪垸堤防加固工程实施计划,由于省级资金配套未到位,实施后仅下达中央资金的计划,该段大堤堤顶防汛公路未列入中央资金的计划,没有实施。我局将向上级水利主管部门汇报该段堤防存在的问题,积极争取省级配套资金尽早到位,若项目启动,一定优先实施。
2、对于非法采砂情况,2014年2月27日,汨罗市人民政府下发了《汨罗市人民政府关于汨罗江汨罗段部分河道砂石资源禁止开采的通告》(汨政告[2014]3号),通告中:“一、自2015年1月10日起,在建的岳长高速跨汨罗江大桥下游3000米至平江县与汨罗市共管河段下游界线止划为禁采区,实行永久禁采。禁采区内所有采砂船必须撤离或解体上岸并平整采砂场。岳阳市水务局采砂管理部门加强采砂管理工作。2014年7月17日岳阳市河道采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督办函(岳砂办函[2014]20号),督促汨罗市砂石办、屈原管理区水利局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整改。督办函中:“一、责令超范围生产的采砂船舶(机具)立即停止采砂并于7月25日前到规定的采区内作业。二、责令未取得河道采砂开采权的采砂船舶(机具)立即停止采砂行为,并于8月1日前解体上岸。……四、屈原区水利局负责于8月1日前关闭,名山渡口处的非法采砂场,确保堤防安全。”我局一定督促相关管理部门严格按上述通告和督办函执行。
3、督促屈原区水利局堤防管理委员会规范该段堤防的维护管理工作。借助本次省洞工局《湖南省洞庭湖区堤防工程管理以奖代补实施方案》的奖励措施,对该段堤防实行规范化管理,设置防护墩等管理设施,对重车和超载车辆进行限制。
再次感谢您对水务工作的支持。
岳阳市水务局
201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