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岳阳市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规范湖区砂石开采的建议》提案收悉,感谢贵单位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结合我局职能职责答复如下:
一、科学规划,合理划定采区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修订的《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湘政发〔2018〕33号)规定,洞庭湖和湘江、资江、沅江、澧水干流的采砂规划,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编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我市按照“坚决避开保护区”的原则,由水利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初选了采区上报省水利厅。2019年8月省人民政府批准了《湖南省湘资沅澧干流及洞庭湖河道采砂规划(2019~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我市共有四个可采区均在湘阴县,分别是:易婆塘、新洲湖、斗米咀和湘资村四个可采区,可采面积4.95平方公里,规划期控制开采总量7670万吨。同时,我局组织湘阴县完成了水产种质资源影响、河道砂石资源地质调查评价、环境影响、防洪影响和通航影响等5大专题论证,我市新洲湖、斗米嘴易婆塘、湘资村等4个可采区全部位于湘阴县。
二、统一经营,规范有序开采
2019年8月20日,省厅批准了规划;8月22日,我局根据规划下达了省管河道年度计划;8月23日,我局批准了湘阴县实施方案;8月25日,湘阴县易婆塘可采区即正式开采。从省厅批准规划到湘阴县正式开采,我们跑出了市水利局的加速度,创造了河道采砂的岳阳模式。
根据《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19年5月上旬,我们就启动了岳阳市河道采砂统一经营管理办法的起草工作,到湘阴县开展了调研,结合我市河道采砂管理的实际情况,起草了《岳阳市河道采砂统一经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我局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门对《办法》讨论、研究、修改,并征求了相关市直部门意见,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开展《办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后,8月5日,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办法》。《办法》明确了河道采砂“政府主导、部门监管、公司经营”的管理模式,“控总量、控范围、控深度、控船数、控时段、控功率”的具体措施,为创新性实施河道采砂统一经营提供了依据。
2019年6月,我们指导湘阴县砂石局启动了河道采砂统一经营管理实施方案的起草工作。该局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实施方案,我们先后三次进行了指导把关,并于8月1日由分管副局长带队,赴湘阴县进行现场指导。我局就《湘阴县河道采砂统一经营管理实施方案》征求了市直相关部门的意见,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批准。我局还印发了《关于下发岳阳市水利局河道采砂职能职责分解方案的通知》,将河道采砂监管职能职责明确到了分管局领导和责任科室;制定了《现场监督指导湘阴县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方案》,安排工作人员驻湘阴县采区开展现场监督指导,督促湘阴县履行日常管理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刊登了《关于河道采砂,岳阳发布了最新<办法>》,对《办法》进行了解读,确保了湘阴县河道砂石开采平稳启动。
2019年,省水利厅下达我市年度开采计划1860万吨,考虑疫情等因素影响,省水利厅将该计划完成截止日期从2020年6月30日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2019年8月25日,湘阴县易婆塘、斗米咀、湘资村可采区相继开采,规范有序,截止目前,共计开采砂石810万吨。2019年9月,省委杜家毫书记在省政府《关于全省河道采砂工作情况的报告》上批示:“湘阴的经验,值得借鉴”;2019年10月28日,全省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推进会在湘阴县召开,充分肯定了我市新一轮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成效。
后段,我们将继续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做到规范管理和打击整治两手抓:一方面,规范管理合法采区。严格按照《办法》的要求督促湘阴县履行日常管理主体责任,切实落实采运砂票据制、采运砂稽查制、旁站监管制、签单发航制、视频监控制、运输船排档叫号制、生态监测评估制等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我市河道采砂规范有序进行。二是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推动河长制与采砂管理责任制有机结合,对零星盗采露头就打,坚决遏制洞庭湖和长江水域各类违法违规采砂现象。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与公安部门的对接,坚决打掉一切幕后黑恶势力和保护伞,确保我市河湖水域安澜。
感谢您对我市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水利局
2020年5月25日
承办负责人:徐育才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王文裕 8092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