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康荣委员:
您所提出的《关于禁止大湖投肥精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加强农村生活水源保护,改善河流和水库水质,确保人畜饮水安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2014年,市政府办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生活水源保护工作的通知》(岳政办函〔2014〕21号)。经过近几年治理,有效遏制了水库投肥行为。为保证禁投工作推进,市水务局专门成立了规范水库养殖行为加强水库水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组建工作专班,具体督办落实。
一、已开展主要工作
1、全面清理和规范养殖行为。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深入开展了水库养殖承包情况调查,确保所有水库养殖承包合同补充禁止投肥养殖条款,承包人签订不投肥养殖的承诺书,每座水库必须缴纳水质保证金。
2、建立水库水质档案。要求全市大中小型水库定期监控水质,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因投肥养殖造成水体污染的,依法从严查处。首批166座大中小型水库已完成水质检测工作,检测合格率达80%以上。后续将分批次对全市水库水质逐一检测、登记、建档。
3、积极落实水库管养经费。责成各地严格按照水管体制改革及其他有关要求,争取落实水库运行维护经费和管养经费,使水库管理单位逐步减少对水产养殖承包收入的依存度。
4、落实全面禁投责任。各县市区水利(水务)局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签订了《水库禁止投肥养殖暨加强水库水质保护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保障措施和奖惩制度,层层压实责任。
5、 开展整治督查。一是全面推行生态养殖。全部终止人工投肥投饲养殖,实行人放天养的生态养殖。二是设立禁投标志。各乡镇(街道)在每个禁投水域的醒目位置设立禁投警示标志牌,向社会告知禁投水域、禁投内容、责任单位、责任人及举报电话。三是建立巡查监督制度。每个禁投水域和违法围网、围栏、网箱养殖水域的责任单位都安排专人负责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同时聘请监督员,接受社会的监督。四是及时查处违法。2014年8月份以来,全市共查处违法事件5起,调解回复信访事件3起。
6、加大考核力度。连续三年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内容,并下发通报,考核结果直接与政策性奖补资金挂钩,市级财政三年来共投入奖补资金81万元。
7、加强舆论监督。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宣禁止投肥(投粪)养殖和保护水库水质的重要意义,争取广大干部群众、养殖户的支持和理解,大力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
二、后段工作打算
投肥养殖带来的水质污染是我市农村环境的主要短板,所以治理以投肥养殖带来的水质污染是农村环境治理的主要内容和重头戏,也是深得民心的民生工程。今后我们将常抓不懈,务求全胜。
1、 继续发力,强化集中整治。严禁反弹由于投肥养殖与生态养殖的效益相差很大,养殖承包户为追求最大利益,对个别存在投肥养殖的行为,如果放弃不管,就会前功尽弃。
2、继续通过二至三年的有效整治和监管,严肃查处向水库投肥的人和事,提高投肥养殖的违法成本,使库区群众的生态环保意识进一步提高,增强养殖承包人的自律性,逐步收回水库承包权,实行人放天养,促使全市水库水质根本好转。
3、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村继续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对发生污染水质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大打击处理力度,对水库周边污染源全面彻底整治到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水务局
2018年5月21日
承办负责人:谢月秋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何海燕 0730-8092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