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对岳阳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50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市水务局   2017-08-17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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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亚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严厉打击东洞庭湖非法采砂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河道采砂规范化管理情况

自2011年11月,省政府统一部署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我市河道采砂管理已由大乱实现大治,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2013年4月,我市率先在全省实现河道采砂全市统一管理,通过统一票据、旁站监管、远程监控、夜间禁采、联合执法、票据稽查等措施实行控船数、控范围、控时段、控产量生产,成效十分显著,得到水利部、省政府、省水利厅和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肯定,并被水利部向全国推广,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的一面旗帜。

1、统一采运票据,严格控量开采。严格按照省市相关规定,我市洞庭湖采区全面启用由我局和市财政局联合监制的“岳阳市河道砂石采运票”,作为全市砂石采挖、销售、运输和结算的唯一凭据,确保了控量开采。同时,安排专人专职采运票据的统计和分析工作,及时发现票据使用方面存在的各种问题,对部分采运票据填写不规范的进行纠正,对“无票配载”进行了补记,并依据合同约定进行了处罚,2013年-2014年全市对不开票行为收缴违约金440万元,2016年以来,全市共对不开票行为收缴违约金90万元。2016年3月24日,湘阴完成2015年6月至2016年6月年度控采量2500万吨,实行停采。

2、推行旁站监管,严控开采范围。根据《岳阳市河道采砂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岳阳县、汨罗市、湘阴县砂管部门对所有核准采砂船只选派了旁站监管员实行24小时值守,确保了采砂船舶按许可作业范围、许可作业时段进行采砂作业。  

3、监控采砂过程,紧盯违规开采。根据相关规定,我局要求岳阳县、汨罗市、湘阴县所有许可的采砂船舶均安装了北斗定位系统和远程视频监控信息系统,基本实现了采砂船远程视频监控等,进一步确保了采砂船只按许可范围、时段开采。

4、强化夜间禁采,严打超时作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河道采砂夜间禁采工作,时任市委书记盛荣华、副市长熊炜多次带队开展20:00至6:00夜间禁采督查工作。同时,我局也成立了专门的督查组,抽调了72名干部不间断进行夜间禁采督查行动,对于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处置,并要求各县市整改到位。2013年全市共对夜间超时开采收缴违约金230万元。

5、全力稽查执法,严打无票运砂。我市成立了水上交通安全联合执法工作组,在岳阳楼水域设置了执法稽查站,由海事、水务两部门各抽调10余人在洞庭湖出口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执法,大力打击无票运砂和超载运砂行为,确保了砂石资源不流失和水上交通安全。

6、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为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各涉砂重点县加大了行政执法与公安机关的刑事司法衔接力度。自2014年至2016年底,平江、汨罗、湘阴、岳阳县共查处129起非法采砂行为,其中移送公安机关治安拘留50起,人民法院以非法采矿罪判刑3起,另两起非法采砂案件正在审理之中。今年以来,各县市均加大了打击整治非法采砂的力度,其中:湘阴县从县公安、国土、水务等单位抽调精干力量,组建了水警大队砂石中队、国土执法砂石中队和水政大队治砂中队三个执法中队,加强了执法力量。并在湘望、湘沅、湘汨3个交界共管区域和新泉、南湖洲等乡镇设立5个打击非法采砂执法点,采取蹲点值守、日夜巡查、突击行动等方式,从严从重打击非法盗采行为,4月份以来共抓获非法采砂船只8艘;岳阳县灏东荣湾砂石公司涉嫌非法采砂,已于2017年1月8日停采,接受调查。岳阳县从相关业务部门抽调12人成立了执法中队,专门负责打击盗采行为,配备了一艘公务船分3班,采取白天在采区巡逻,夜晚在盗采多发地值守的24小时全天候巡查方式。4月28日凌晨,岳阳县砂管办巡查人员发现盗采情况后,立即出动联合执法人员40名、公务船2艘、快艇1艘,将岳沅边界从事盗采活动的1艘采砂船和1艘运砂船当场抓获,目前,公安部门刑事拘留涉案人员4名,并将涉案船只扣押在鹿角码头水域作进一步处理;汨罗市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规范采砂现场秩序,严厉打击禁采区非法采砂,砂管局联合安监、海事、港航、航道、渔政等相关部门联合行动、重拳整治,确保了河道采砂的规范有序。

7、创新手段,积极探索实践。由于水域界线难以直观确认,造成管理、处罚主体不能明确,边界水域偷采盗采时有发生。为此,我们联合国土、民政部门对水域边界线进行实地勘测,并设置边界标示物予以明确。针对水域界线难以直观辨认的事实,我们积极寻求新思路、新方法,突破传统管理模式,运用无人机导航拍摄、GPS定点定位的新技术,直观显示水域界线位置,对事发地点的所属区域有了科学的判定,防止非法采砂分子在边界水域打“擦边球”,有力震慑了边界水域偷采盗采行为。

8、严格考核管理,督促责任落实。根据市政府印发的《岳阳市河道采砂管理目标考核工作方案》,我们对各相关县(市)河道采砂管理工作采取季度考核计分、年度综合考评的方式,对各类违法违规采砂行为及河道采砂管理具体工作进行了层层细化,明确了扣分和加分的项目及标准。特别是该《方案》还明确将省、市管河道砂石资源开采权有偿出让收入市本级分成部分的50%通过考核以水利项目资金的形式奖励给各相关县市,奖励比例与考核结果直接挂钩。2016年,我们严格按照《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试行办法》、《岳阳市河道采砂管理暂行办法》、《岳阳市河道采砂管理目标考核工作方案》的规定,督促县级砂管部门落实日常管理主体责任,对于未批准的采砂行为一律坚持零容忍,对违规采砂行为进行全市通报、计扣分,并上报市政府主要领导,2013年以来,我局累计对涉砂重点县下发整改通知18份,扣分通报17份。

二、河道采砂工作后段管理措施

后段,我局将继续严格履行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职能职责,加大对全市洞庭湖河道采砂管理力度,进一步确保行洪和水生态安全。

1、加大日常督查巡查。严格按照省水利厅的相关批复,严格规范采砂行为,严厉打击超范围、超时段等非法采砂行为。同时,督促各县市砂管部门严格履行日常管理主体责任,组建专门队伍加大日常巡查、夜间督查频次,严厉打击各类偷采盗采行为,确保河道采砂正常秩序。

2、严格县级目标考核。按照《岳阳市河道采砂管理目标考核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加强对相关县市日常生产的检查,以杜绝无证采砂、超范围开采、超时段开采等行为,对相关县市各类违法违规采砂行为及河道采砂管理具体工作进行严格考核,并向全市通报,切实加强对县级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领导。

3、成立综合执法机构,专职执法打击。我局一直将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放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多次请求市政府高度重视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同时请求加强对全市违法违规涉砂案件的打击整治力度。前段,我局已向市政府提出了成立水行政综合执法局的请示。目前,市政府已向省编办进行了汇报,正在积极争取。

4、加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我局将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施行为契机,进一步加大与公安司法机关的衔接力度,凡非法采砂达到刑事立案追诉标准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5、全面推行“河长制”。2016年底,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出台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河长制办公室下设我局。今年3月17日,市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上,刘和生市长明确在华容河、芭蕉湖、东风湖-吉家湖、松阳湖“一河三湖”先行实施“河长制”,正式拉开岳阳市“河长制”序幕。

6、严格规划开采区域,保护湿地。目前,湘阴县、岳阳县已停采,汨罗市长湖采区是《湖南省湘、资、沅、澧干流及洞庭湖河道采砂规划》(2012-2016)确定的开采区域。根据新出台的《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我市洞庭湖河道采砂规划由市水务局负责编制,我们将会同国土资源、交通运输、环保、林业等部门依据最新的《东洞庭湖保护区范围及功能调整》和《湖南湘阴横岭湖南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编制新一轮的洞庭湖河道采砂规划。规划编制完成后,我们还将按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将规划送至省水利厅进行评审。最后,报岳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感谢您对我们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水务局

2017年5月19日

承办负责人: 徐育才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任建宏   13707303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