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正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湘江河道汨罗段河道管理权划归屈原管理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湘江汨罗段河道管理权划分情况
河道管理权是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事务进行依法管理的权利,包括对水域、滩地、岸线、堤防及护堤地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有关规定,河道管理权是法律赋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权,执法主体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
目前,湘江汨罗段河道管理权划分的依据是岳阳市人民政府2004年7月的协调会决议,湘江营田至磊石河段水域由汨罗市人民政府依法进行管理,防洪大堤及护堤地等由屈原管理区负责管理。
二、湘江汨罗段河道采砂管理现状
2013年3月7日,汨罗市人民政府与长江砂石公司签订了长湖采区河道砂石开采权有偿出让合同,在管理过程中,我局按照省市相关规定,对汨罗长湖采区严格实行“控产量、控船数、控范围、控时段”的规范化管理。
1、统一采运票据,严格控量开采。严格按照省市相关规定,要求汨罗市长湖采区全面启用由我局监制的“岳阳市河道砂石采运票”,实行以票控量,确保了控产量开采。
2、推行旁站监管,严控开采范围。省水利厅于2014年8月14日以湘水洞管[2014]36号文件,作出将湘江汨罗段部分河道采砂保留区(磊石山-屈原琴棋乡西岸河段)调整为可采区的批复,并要求采区外沿线距大堤脚不小于750米,确保大堤安全。根据《岳阳市河道采砂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汨罗市砂管部门对长江砂石公司所有核准采砂船只选派了旁站监管员,实行24小时值守。
3、监控采砂过程,紧盯违规开采。我局对长江砂石公司所有核准的采砂船舶均安装了北斗定位系统和远程视频监控信息系统,基本实现了对采砂船违规采砂24小时自动记录上报、远程视频监控等,进一步确保了采砂船只按许可范围、时段开采。
4、强化夜间禁采,严打超时作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河道采砂夜间禁采工作,荣华书记、熊炜副市长多次带队开展20:00至6:00夜间禁采督查工作。同时,我局也成立了专门的督查组,抽调了72名干部不间断进行夜间禁采督查行动,尤其加大了对屈原东、西大堤的巡查力度,累计派出督查人员近500人次。
5、严格合同管理,实行全面停采。由于长江砂石公司亏损严重,无力上缴资源出让价款,湘江汨罗段于2015年9月10日停采至今。此外,沅水采区也于今年元月5日到期停采,导致汨罗市2015-2016年度没有砂石资源开采权出让收入。因此,从砂石资源开采权出让收入中列支的相关补偿维护资金难以到位。
三、河道采砂后段管理措施
我局将继续严格履行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职能职责,加大对湘江汨罗段河道采砂的管理力度,进一步确保行洪和水生态安全。一是严格按照省水利厅的相关批复,规范采砂行为,打击超范围、超时段等非法采砂行为。同时,督促汨罗市砂管部门严格履行日常管理主体责任,全面做好停采管理工作,组建专门队伍加大日常巡查、夜间督查频次,严厉打击各类偷采盗采行为,确保河道采砂正常秩序。二是按照《岳阳市河道采砂管理目标考核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对相关县市各类违法违规采砂行为及河道采砂管理具体工作进行严格考核,并向全市通报,切实加强对县级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督导。
感谢您对水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6年6月22日
承办负责人:徐育才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周新民 0730-8092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