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寒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批复长江干流河道采砂云溪段采砂许可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结合我局职能职责就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前段主要工作
1、规划前期工作。在上轮长江采砂规划即将到期时,我局就积极主动向长江水利委员会进行汇报,请求在组织编制下轮(即2016-2020年)长江采砂规划时将我市的保留区调整为可采区。2015年3月13日,长江水利委员会副局长李峻率领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工作组来我市调研时,我局再次请求将长江云溪段的保留区调整为可采区。
2、规划批复情况。2016年11月18日,水利部下发了《水利部关于<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2016-2020年)的批复>》(水建管[2016]409号),明确了长江云溪段设置两处可采区:城陵矶采区(2-9月份及超警戒水位期为禁采期)和南洋洲采区(4-9月份及超警戒水位期为禁采期),年度采砂控制总量为130万吨(建筑砂料30万吨,其他砂料100万吨),年度实施采区为1个,采砂船控制数量为2艘,单船采砂功率不得超过1250kw。
3、规划执行情况。《水利部关于<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2016-2020年)的批复>》(水建管[2016]409号)收悉后,我局高度重视,积极向省水利厅、长江水利委员会汇报,详细了解长江采砂审批工作相关规定。同时,我局与云溪区水利局、云溪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多次沟通,明确要求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依程序做好环保、海事、航道、林业、渔业等部门的审批工作。4月22日,我局采砂服务中心副主任王文裕带队,云溪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陈志刚、云溪区水利局水政大队长严奉波参加,到长江水利委员会砂管局进一步对接云溪开采的相关工作。砂管局规划计划处处长刘前隆介绍目前长江中下游暂时还没有采区开采,云溪采区开采必须依法依规做好前期工作,特别指出年度控制采量130万吨中100万吨的其他砂料要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须有政府重大工程项目用砂需要作为开采依据。
二、后段工作计划
前段,市委已明确我局局属行政科室相关职能职责,全市河道采砂审批工作由河道科负责。后段,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对云溪区水利局的指导工作,依法依规依程序加快办理长江云溪段河道采砂相关审批工作。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水利局
2019年6月13日
承办负责人:徐育才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刘崇现 13873079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