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对我市某局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该局下属单位存在收支未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的问题。该单位将收取的门面租金存入个人账户,坐支用于发放职工工资、支付扶贫款及相关工作经费等。
违反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六条“各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帐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不得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私设会计帐簿登记、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