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湖南省审计厅厅长胡章胜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作了《关于2016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整改报告”)。11月30日,省审计厅依法公告了整改报告。省审计厅从部署整改、督促落实等方面对今年的审计整改工作和整改报告进行了解读。
一、提高认识,周密部署抓整改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建立和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意见》,今年审计整改工作更有深度和力度。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7月31日,达哲省长主持召开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列出整改清单,实行拉条挂账,对账销号,限时办结,坚决把审计指出的问题整改好。分管省领导、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也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部门及专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省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工委听取了相关部门单位整改情况汇报,指导具体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是部门积极落实。各责任部门、责任单位主动作为、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均多次专题研究布置审计整改工作,并按照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建立了由单位一把手负总责的整改机制,设立工作台账,列出任务清单,对每个问题的整改责任都明确到人。各被审计单位采取了上缴财政、归还原资金渠道、加强管理、完善制度等方式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并依纪依规对53名责任人员予以追责问责。
三是审计机关有力督促。根据省人民政府部署,省审计厅组织4个督查组,深入被审计单位、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和相关市县,督促落实整改工作。在审计整改过程中,省审计厅严格遵照“三个区分开来”基本原则,多次与相关部门单位沟通、协调,深入分析问题原因,找准整改措施,力争整改到位。
二、强化举措,勤督严查促落实
在省委、省政府的有力领导下,经过各责任部门、责任单位的共同努力,今年的审计整改取得了显著成效。从11月30日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审计整改满意度测评结果看,21个参与测评的部门单位,有20个满意率超过75%,最高的达到97.92%。
一是省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查出的10个方面20个问题,已整改到位,省财政确认收入并缴库4.9亿元。如:对于部分收入未及时确认缴库的问题,省财政厅已将转列省级收入的市县分成非税收入及专户存款利息1.44亿元和待查收入2.08亿元全部确认缴库;对于部分非税收入未编入年初预算的问题,省财政厅已报省人民政府批准,调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编制模式,将当年的国有资本收益一律编入下年度预算。
二是部门预算执行审计。21个省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10个方面208个问题,均已整改或基本整改。相关责任单位追回和收缴违规资金8.59亿元,归还原资金渠道5.63亿元,补记资产3.78亿元,盘活使用预算资金14.15亿元,调账处理金额3,745.83万元;一些不能量化的问题,通过建章立制予以规范,防止再次发生。如:预算执行率低的9个部门,已使用上年结转资金4.65亿元,由省财政收回结余资金4,509.85万元;项目未启动或实施缓慢的10个部门,已完成支出4.41亿元,将不需使用的项目资金3,355.58万元上缴省财政。
三是专项审计。5个专项审计查出的46个问题,除7个尚在继续整改外,其余均已整改到位。如:对于一些县市扶贫项目实施缓慢的问题,凤凰等7个县市对未实施的重点产业项目采取调整项目内容、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等方式,加快项目推进,已完成重点产业项目8个,正在实施的重点产业项目3个,拨付资金6518万元;对于部分保障性住房未有效使用的问题,浏阳等10个市县区已将空置的3101套保障性住房全部配租入住。
四是移送案件线索查处情况。省审计厅向纪委、司法等职能部门移送了案件线索60件,至今年10月底,已结案27件,占比45%;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97人。
三、加大力度,持续跟踪显长效
由于时间较短,极少数问题尚在整改之中,一些案件线索尚在查处过程中,有些新机制、新制度的执行效果尚未完全显现。对此,省审计厅将持续跟踪,落实到底。
一是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的沟通衔接,持续督促整改落实,该追缴的追缴,该收回的收回,该归还的坚决督促归还,并将后续整改情况及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是进一步推进审计工作转型升级,做到服务与监督并重,与有关部门单位一道,共同研究,共同探讨,改进和完善相关机制制度,防范类似问题重复发生,构建审计整改长效机制。
省审计厅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钉钉子的精神和久久为功的决心,继续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作出审计机关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