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从性质上讲不同于一般行政机关,它既是执法机关,又是行政机关。与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息息相关,公安机关工作内容、工作量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要大,审计中需要关注的要点也比较多,因此,笔者结合多年工作经验浅谈在公安系统审计过程中应该关注的三个重点:
一要关注办案经费使用情况。由于公安机关工作的性质和内容, 业务人员不但需要长期在外办案出差,而且需要经常性的加班,在其支出中办案经费所占的比例较大。审计人员应紧盯差旅费和加班补贴,在检查差旅费票据合规性的同时,也要看出差事由中所写案件是否与卷宗相互吻合,出差办案时间与卷宗所列办案时间是否相互对应;在审计加班补贴发放情况时,重点审查加班补贴发放过程中,是否按实际加班情况考核,是否存在将加班补贴费转变为职工福利全员进行平均发放,是否存在超预算发放等问题。
二要关注涉案财物管理情况。涉案财物是指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过程中,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扣留、调取、先行登记保存、抽样取证、追缴、收缴等措施提取或者固定,以及从其他单位和个人接收的与案件有关的物品、文件和款项。审计人员应以查阅相关账簿凭证、案件卷宗等资料为基础,通过登陆湖南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调取有关数据资料,到涉案财物管理场所进行实物监盘,向相关单位、个人调查取证等方式,核查接警和立案登记薄、行政和刑事案件台账、案件卷宗、票据、银行帐户、涉案财物台账等相互之间的对应关系。紧盯执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查出扣押财物和保证金在收取、存放、上缴、退还、没收、移交等环节存在的问题,促进公安机关规范涉案财务管理。
三要关注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公安行政事业性收费是公安机关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使其管理职能,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的费用。审计人员应紧盯老百姓反映强烈、收费收入较多的部门,重点审查有无乱摊派或违反规定收取“赞助费”;是否严格执行“以票管收”、实行收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管理;有无自立项目或擅自变更项目、标准征收等情况。